我国安全生产管理坚持的方针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什么方针和实行什么原则 安全生产基本原则及安全知识1、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生产实际,将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的一项原则。国家和企业的职责,就是要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保证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这是一,其次,企业的最优化目标是高产、低耗、优质、安全的统一,这是体现安全与生产的统一。3、三同时原则指凡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4、五同时原则指企业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5、生产过程中的“三违”现象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6、“四懂三会”“四懂”是懂设备性能、懂设备构造、懂设备原理、懂工艺流程;“三会” 是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7、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没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落实不放过。8、岗位安全操作要遵循“一想、二查、三严”的原则一想是想当天生产工作中的安全问题及注意事项。二查是查是否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查工器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三严是“严格遵守安全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9、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安全色:红、蓝、黄、绿l 红色表示禁止、停止的意思。l 黄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l 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意思。l 绿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10、安全管理体制企业负责 行政管理 国家监察 群众监督 劳动者遵章守纪 2、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什么?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来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什么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4、安全生产管理坚持什么方针,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制,键全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为主、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 5、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 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是什么? 安全生产方针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必须遵循这一方针,这是因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 “安全第一”是指安全生产是全国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各企业和主管机关的行政领导同志和各级工会,都要十分重视安全生产,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全力防止事故的发生。对安全生产绝对不应抱有任何粗心大意、漫不经心的恶劣态度。当生产任务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预防为主”是指在实现“安全第一”的许许多多的工作中,做好预防工作是最主要的。它要求我们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发生之前。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不同其它。一旦发生,往往很难挽回,或者根本无法挽回。到那时“安全第一”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因此,国家各级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都要做到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在经济发展和生产建设规划以及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经济承包等重大经济决策中应制定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 为了贯彻这一方针,《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安全生产工作是永远没有完结的,安全生产的方针必须长期坚持。 6、我国安全生产管理,坚持什么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工作应坚持什么方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7)我国安全生产管理坚持的方针扩展资料: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明确要求坚持安全发展,并提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这一方针反映了我们党对安全生产规律的新认识,对于指导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f2860349cc3d5bbfd0a79563c1ec5da51e2d6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