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做到有计划支出,确保教育经费收支平衡,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提供经费保障,特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1、 加强财务管理,实行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理财制度。领导 班子要根据学校当年收入情况,年初集体研究制定出学校全年经费支出计划,年终向全体教职工做出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并将年初计划,年终总结上报教育局。 2、 实行民主理财。凡超过5000元(含5000元)的支出必须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不得个人或极少数人主观臆断,擅自作主。 3、 凡学校计划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工程项目及大额购置 超过2万元的支出要经过领导班子例会研究,同时上报教育局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是符合招投标条件的项目,要按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工程项目要坚持预决算制度,否则要追究学校一把手经济责任。 4、 凡支出单据一律实行联签制。核销单据时,要有经手人签 字,属有形资产类支出要要经实物保管员验收签字,然后报请校长审批同意,同时还需有关人员实行联签。我校单据联签人由校长、书记和总务主任三人组成。上述人员分别签字后报财政局核算中心待批,否则不得核销。 5、 量入为出,学校当年收支必须做到无赤字,有结余,确保 收支平衡,严禁负债运行。 6、 严格控制差旅费和招待费支出,实行年度限额管理制度, 如有特殊情况超限额的部分要报请局党委批准,否则不能做财务处理。我校本年度招待费和差旅费支出不得超过4.5万元。教育局对各校差旅费级招待费支出情况实行一季度一汇总,一季度一通报。 7、 坚决杜绝学校常年租用私车的现象,对有禁不止者,按违 纪处理。 8、 校长及班子成员外出考察必须报请教育局批准同意后方可 运行,否则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组织者个人承担。 9、 努力做到节约、压缩开支。如出现外债,在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每年至少在学校总收入中预留10%的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如没有外债,学校必须结余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10、 学校各项收入全部入帐,实行财务一本帐。凡是政策允许 收费的项目以及代收代支项目,学校必须做到应收尽收,并且收入全部纳入学校账目统一管理,教导处等非财务管理部门不得存放现金,坚决杜绝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严禁挤占挪用代收代支资金,特殊情况由核算中心调剂资金,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教辅用书及学生书款必须做到一年一结清,不得出现赤字。 11、 扶困助学资金要及时足额发放,严禁挤占挪用。凡是上级 扶困助学资金应发给学生的,要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领取手续健全。如免教科书补助、困难住宿生补助及其他形式的救助资金,学校不得挤占、挪用,否则要严肃处理。 12、 学校财务要及时公开、公示,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学校要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0126e338beb172ded630b1c59eef8c75ebf957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