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 2、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3、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4、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5、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工程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6、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7、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8、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9、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机电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二) 一、设备验收移交范围: 第1页共3页 1、将安装准备完毕,交付使用的采掘工作面设备进行竣工验收移交。 2、对已停用的采掘工作面设备验收移交。 3、生产过程中,对更替或减缩下来的设备进行出井前后的验收移交。 4、对机电设备修复后与交旧领新时的验收移交。 5、对各单位在用、在册保管设备的移交。 二、设备移交验收办法: 1、在新工作面设备安装完工后,应服从调度室负责组织的现场移交验收。 2、采后工作面的设备,由调度室组织机电科、使用单位和接收单位,进行现场清点验收移交。 3、在生产过程中,更替或减缩下来的设备由机电科、使用单位,回收出井单位进行地面验收移交。 4、机电设备修复后,由修复单位与委托单位进行实物验收移交,由机电科设备管理人员及机电专业技术人员参与。 5、新领设备时,由领用单位和发放单位进行实物验收移交。 6、各单位在用与在册保管设备由机电科归口单位与使用保管单位进行帐目实物移交。 7、设备在验收移交时,要详细核实检查,并留有记录。首先移交数量,对质量问题、项目欠缺问题要当时查对。由负责单位定期处理或记载,必要时可由矿组织专题会议裁定。 8、设备验收移交时,必须按标准要求严格进行检验,各有关部门要进行验收前的严格检查,对设备质量、防爆完好质量是否按技术要求安装等问题实行逐台逐项的检验,如存在上述问题,责任单位负责处理解决。矿将具体考核情况给予罚款和质量工资分解。 第2页共3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100c339021ca300a6c30c22590102020740f2d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