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行为的概念和种类概述 关于人的行为,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什么叫行为?简言之,行为是人类日常生活所表现的一切动作。德国心理学家克特?勒温把行为定义为个体与环境交互作用的结果,引入了“个体”这个变量。他提出人的行为的基本原理可表达为: B=F(P.E) 式中: B——行为; P——个人——内在心理因素; E——环境——外界环境的影响(自然、社会); 上式表示行为(B)是个人(P)与环境(E)交互作用所发生的函数或结果。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变量“个人”和“环境”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相互关联的两个变量。 日本的鹤田根据上述模型,提出了事故发生的模型为: A=F(P.E) 即,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的因素和环境因素相互关联、共同作用的结果。 从心理学的角度讲,人的行为起源于脑神经的交合作用,总合形成精神状态,亦即所谓意识。由意识表现之于动作时,便形成了行为,而意识本身则成为一种内在行为。 1 人类行为是有共同的特征的。综合心理学家研究的结果,人类行为特征至少有下列几方面: (1)自发的行为。指人类的行为是自动自发的而不是被动的。外力可能影响他的行为,但无法引发其行为,外在的权力、命令无法使其产生真正的效忠行为。 (2)有原因的行为。指任何一种行为的产生都是有其起因的。遗传与环境可能是影响行为的因素,同时外在条件亦可能影响内在的动机。 (3)有目的的行为。指人类的行为不是盲目的,它不但有起因而且是有目标的。有时候在第三者看来毫不合理的行为,对他本人来说却是合乎目标的。 (4)持久性的行为。指行为指向目标,目标没有达成之前,行为是不会终止的。也许他会改变行为的方式,或由外显行为转为潜在行为,但还是继续不断地往目标进行的。 (5)可改变的行为。指人类为了谋求目标的达成,不但常变换其手段,而且其行为是可以经过学习或训练而改变的。这与其他受本能支配的动物行为不同,它是具有可塑性的。 研究人的行为的共同特征,对探索动机的规律、管理心理活动的规律,是有很大帮助的。人的行为的基本单元是动作。所有的行为都是由一连串的动作所组成的。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了解、预测与控制一个人在什么时候可能从事什么动作(动作的发生);同时要了解是什么动机或需要能在某一特定时间唤起某个动作。 行为的种类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1665725f48a6529647d27284b73f242336c319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