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汇市场的发展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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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汇市场的发展及建议



一、中国外汇市场现状

中国当前的外汇市场是一个封闭的、以银行间市场为中心同时外汇交易的诸多方面受到政府管制的市场体系,造成了市场竞争不足、效率低下等问题,因此需要加大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改革、逐步放松外汇存货管制、完善中央银行的外汇干预机制、促进各银行业的公平竞争等措施进行完善。

中国外汇市场是中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完善汇率形成机制、推动人民币可兑换、服务金融机构、促进宏观调控方式的改变以及促进金融市场体系的完善等各方面已经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自1994年后,我国外汇市场开始由外汇调剂市场过渡到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为核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这无疑是我国外汇市场的重大进步。

二.我国外汇市场发展现状的不足

1.妨碍交易者的自由选择。从理论上讲,只要不存在负的外部性,市场主体的自由选择总是有利于实现最大化的社会利益。一般来说,外汇市场上的外汇交易基本上不产生外部经济,交易参与者各自选择最为有利的交易方式和交易对象最符合经济效率,但是现行的外汇场内交易制度强迫外汇银行必须在交易所竞价撮合,其交易对象限定于交易所会员。这一制度阻碍了市场参与者自由意志的实现,使某些可能实现的交易利益未能实现,从而会损害市场效率。

2.无法保证交易的连续性。单一的场内交易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受到交易所营业时间和交易对手的限制,无法保证外汇交易的连续进行。交易的不连续不利于稳定市场预期,例如开盘或收盘时汇价容易发生跳跃或剧烈波动,从而增加汇市的风险。另外,交易的不连续也使交易者因无法即时交易而付出高昂的等待成本。

3.市场覆盖范围狭窄。首先,场内交易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受到交易场所的限制。尽管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实行计算机联网交易,并在20多个大中城市建立了联网的交易系统和远程交易站,但仍有大量地区没有联通交易网络。其次,场内交易的外汇市场还受到交易所席位的限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实行会员制,各家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必须在总中心和分中心申请席位并派出交易员才能进场交易,国有商业银行一般只有总行和经授权的分行才能进入这一市场,大量没有交易席位的金融分支机构也无法直接参与。结果是:一方面市场参与主体数量少、结构简单、竞争性不强、不利于市场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相当大范围的外汇交易不能直接纳入此交易网络,而是通过上级银行或有代理资格的交易中心会员代理进行,增大了交易费用。

4.场内交易组织结构费用较高。首先,场内交易相对自由交易来说,具有更加复杂的组织形式。维持交易所的正常运行和交易的集中撮合、清算都需要耗费巨大的成本。其次,所有银行间外汇交易必须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进行,这使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上的垄断性中介组织,在缺乏竞争的条件下,交易中心没有降低费用的经济动机。综合


以上因素,中国场内市场的组织费用较高。据估计,中国外汇市场的组织费用要比国外无形市场高出10倍左右。

5.中央银行对外汇市场过多的干预,造成外汇市场供求失真。一般说来,中央在外汇市场上只是宏观调控者,不是市场主体,外汇指定银行才是市场的真正主体、外汇市场的主要媒体,处于中心的地位,从事代客买卖和自营买卖。而我国现代代理的特征决定了在外汇市场上央行的干预行为和职能的扭曲。央行对外汇指定银行汇结算周转余额实行比例幅度管理。这样,便使外汇指定银行系统内宏观调控的难度增大,其结果使央行成为市场上最大的买主和唯一的买主,这种被动性的市场干预只有在市场出现突发性的大幅波动央行才进行主动干预的职能是相背离的。同时,央行在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收购外汇抛售本币来稳定汇率的过程中,由于国内缺乏本币公开市场业务操作与之配套进行,因此,央行在外汇市场抛售本币即相当于向国内投放货币,这对我国通货膨胀居高不下的现状更是雪上加霜。

三、发展和完善中国外汇市场的建议

发展展外汇市场是推进人民币自由兑换、完善汇率形成机制、提高外汇资源配置效率、增强金融宏观调控效果的重要基础。面对新一轮改革开放的需要,必须加快中国外汇市场的建设步伐。基于国内转轨经济的背景,中国外汇市场走的是一条政府推动型、而不是自然演进型的发展之路,其中的关键问题是,如何通过合理的政府干预,科学培育和管理外汇市场。

1.巩固微观基础,改善宏观环境。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建立具有竞争力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提高银行风险控制能力,优化商业银行外汇交易行为;加强对银行的监督管理,防范金融风险;推进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实现它们与外汇市场的协调发展;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促进形成市场化的基准利率体系;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稳步推进人民币可兑换进程;建立和完善发展外汇市场的配套法律、法规,约束交易主体行为,保证外汇市场的健康发展。

2.加大产品创新投入。市场上交易品种的多样化既可保证汇率形成过程体现现实和潜在的供求关系,也可为市场交易主体提供多种避险工具。在完善现有的产品和业务外,应加强对产品的研发力量和资金投入,进行新产品、新业务的需求调研、论证、推介和开发。

3.加强外汇市场的流动性。一个流动性好的产品会吸引更多的主体参与交易,主体的参与反过来又增加了该产品的流动性。从中国当前的外汇市场环境看,提高市场的流动性,推动外汇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

4.改变中央银行在外汇市场上的角色定位。中央银行作为外汇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动力,应逐步减少对外汇市场的持续直接的干预,只有在全面掌握市场交易信息的基础上,过影响商业银行等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来进行间接的干预,才能有利于外汇市场的发展。

5.增加外汇市场交易主体的数量。 首先,商业银行是外汇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应提高有竞争实力的各家商业银行的市场参与度,改变少数几家大银行在外汇市场上的绝对领导地位,促进公平竞争。其次,很多中小金融机构具有健全的风险管理系统和良好的组织管理机制,是外汇市场发展的又一推动力。应扩大投资渠道,提高中小金融机构在外汇市场上的交易积极性。可以推出美元兑欧元等交叉盘的报价,也可以改变现有的报价方式,4种货币的交易基准价格统一为美元的基准价格,再进行套算。这样就可以为那些中小金融机构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改变其被动地位,加强其在外汇市场的活跃度,进一步完善外汇市场运行机制。再次,应逐渐允许非金融企业进入外汇市场从事交易活动,为外汇市场不断注入新的活力,增强外汇市场的广度,促进外汇市场的发展。

6.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和监管效率。尽快建立完备的信用数据库,根据交易主体的资产负债、经营业绩、信用记录等资料评估其信用情况,以防范信用风险,保障市场的稳健发展,


加强市场信息披露机制,提高外汇市场的透明度。加强对市场风险的预警和评估,完善市场自律机制。建立有效的电子化监管系统,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中央银行应继续监督外汇市场交易主体的行为,承担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责任,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定。监管者应公平对待不同的交易主体,不能让任何交易主体享有特殊待遇,为外汇市场的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7.建立实需性交易与金融性交易相结合的外汇市场。目前我国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主要是配合结售汇制度下外汇指定银行平衡结售汇交易产生的头寸,商业银行并不是基于营利目的在外汇市场上买卖外汇,而只是为了履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结售汇周转头寸的管理规定。这显然与商业银行的营利性原则相违背,也不适应市场化的发展要求。而实际上,各交易主体在外汇市场上进行交易,其实需性的需求趋于下降,金融性需求趋于上升。因此,应逐步改革现行的结售汇制度,拓展外汇市场的金融性交易,这将有利于提高外汇市场的活跃度,扩大外汇市场的交易规模。

8.建立非集中的交易中心和独立的清算机构。外汇市场交易的发展趋势是逐渐采用远距离的场外交易市场的形式,交易主体将通过计算机获得市场信息并进行交易行为。因此,前的外汇交易中心将最终发展为非集中的无形市场,而中国正逐步推进非集中外汇交易市场的形成。目前集中的清算风险大,不符合国际惯例,清算机构应该发展为不再从属于中央银行的一个独立的商业实体,并按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运营,一方面可以使外汇交易中心摆脱承担的清算风险,另一方面也可以约束交易主体控制自身的经营风险,从而达到完善和发展外汇市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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