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级下册数学第二单元知识点易错点汇总 一、倍数与因数的关系 【知识点1】倍数与因数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的,不能单独存在。 例如:6是倍数、3和2是因数。(×)改正:6是3和2的倍数,3和2是6的因数。 练习: 1.若A÷B=C(A、B、C都是非零自然数),则A是B的( )数,B是A的( )数。 2.如果A、B是两个整数(B≠0),且A÷B=2,那么A是B的 ____ ,B是A的 ____ 。 3.甲数×3=乙数,乙数是甲数的( )。 A、倍数 B、因数 C、自然数 【知识点2】倍数因数只考虑正数,小数、分数等不讨论倍数、因数的问题。 例如:0.6×5=3,虽然可以表示0.6的5倍是3但是,0.6是小数是不讨论倍数因数问题。 因此类似的:因为0.6×5=3,所以3是0.6和5的倍数。是错误的说法。 知识点3】没有前提条件确定倍数与因数 例如:36的因数有( )。 确定一个数的所有因数,我们应该从1的乘法口诀一次找出。如:1×36=36、2×18=36、3×12=36、4×9=36、6×6=36因此36的所有因数为:1、2、3、4、6、9、12、18、36重复的和相同的只算一个因数。 一个数的因数个数是有限的,最小的因数是1,最大的因数是他本身。 例如:7的倍数( )。 确定一个数的倍数,同样依据乘法口诀,如:1×7=7、2×7=14、3×7=21、4×7=28、5×7=35……还有很多。 因此7的倍数有:7、14、21、28、35、42…… 一个数的倍数个数是无限的,最小的倍数是他本身,没有最大的倍数。 【知识点4】有前提条件的情况下确定倍数与因数 例如:25以内5的倍数有( 5、10、15、20、25 )。特别注意前提条件是25以内! 例如:5、1、20、35、40、10、140、2 以上各数中,是20的因数的数有( );是20的倍数的数有( );既是20的倍数又是20的因数的数有( )。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20的因数有哪些,然后在上面的数中一次找出,特别注意没有在以上数字中出现的因数是不能填入括号的! 【知识点3】关于倍数因数的一些概念性问题 一个数的因数个数是有限的,最小的因数是1,最大的因数是他本身。 一个数的倍数个数是无限的,最小的倍数是他本身,没有最大的倍数。 1是任一自然数(0除外)的因数。也是任一自然数(0除外)的最小因数。 一个数的因数最少有1个,这个数是1。除1以外的任何整数至少有两个因数(0除外)。 一个数的因数都小于等于他本身,一个数的倍数都大于等于他本身。 一个数的最小倍数=一个数的最大因数=这个数 二、2、3、5的倍数的特征 【知识点1】2、3、5的倍数特征 个位上是0,2,4,6,8的数都是2的倍数。例如:202、480、304,都能被2整除。 个位上是0或5的数,是5的倍数。例如:5、30、405都能被5整除。 一个数各个数位上的数的和是3的倍数,这个数就是3的倍数。例如:12、108、204都能被3整除。 个位上是0的数既是2的倍数又是5的倍数。例如:80、20、70、130等。 个位上是0且各位数字的和是3的倍数,那么这个数既是2的倍数又是3和5的倍数。例如:120、90、180、270等。 自然数按能否被2 整除的特征可分为奇数和偶数。也就是说是2的倍数的数也叫做偶数(0也是偶数),不是2的倍数的数也叫做奇数。(因此在自然数中,除了奇数就是偶数) 偶数+偶数=偶数 偶数-偶数=偶数 偶数×偶数=偶数 偶数+奇数=奇数 偶数-奇数=奇数 偶数×奇数=偶数 奇数+奇数=偶数 奇数-偶数=奇数 奇数×奇数=奇数 奇数-奇数=偶数 无论多少个偶数相加都是偶数 偶数个奇数相加是偶数 奇数个奇数相加是奇数 【知识点2】一些特殊数的倍数的特征 一个数各位数上的和能被9整除,这个数就是9的倍数。 但是,能被3整除的数不一定能被9整除;能被9整除的数一定能被3整除。 一个数的末两位数能被4整除,这个数就是4的倍数。例如:16、404、1256都是4的倍数。 一个数的末两位数能被25整除,这个数就是25的倍数。例如:50、325、500、1675都是25的倍数。 一个数的末三位数能被8(或125)整除,这个数就是8(或125)的倍数。例如:1168、4600、5000、12344都是8的倍数,1125、13375、5000都是125的倍数。 如果a和b都是c的倍数,那么a-b和a+b一定也是c的倍数 如果a是c的倍数,那么a乘以一个数(0除外)后的积也是c的倍数 【知识点3】最大公因数与最小公倍数 由于一个数的因数个数是有限的而且最大的因数是这个数本身,最小的因数都是1.因此,几个数公共的因数也只考虑其最大的公共因数,而不考虑最小的公共因数。 例如:12、16、18的最大公因数 12的因数有:1、2、3、4、6、12 16的因数有:1、2、4、8、16 18的因数有:1、2、3、6、9、18 因此12、16、18的最大的公共因数即最大公因数是:2 三、质数和合数 【知识点1】质数和合数的相关定义 一个数,如果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这样的数叫做质数(或素数) 一个数,如果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别的因数,这样的数叫做合数。 1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自然数除了1外,不是质数就是合数。 如果把自然数按其因数的个数的不同分类,可分为质数(两个因数)、合数(大于两个因数)和1(1个因数)。 100百以内的质数:2、3、5、7、11、13、17、19、23、29、31、37、41、43、47、53、59、61、67、71、73、79、83、89、97。共25个。 除1以外所有的质数都是奇数。 除1以外任意两个质数的和都是偶数 最小的质数是2,最小的合数是4 质数×质数=合数 合数×合数=合数 质数×合数=合数 【知识点2】分解质因数(相加和相乘) 把一个合数分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叫做分解质因数。 每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其中每个质数都是这个合数的因数,叫做这个合数的质因数, 例如15=3×5,3和5 叫做15的质因数 知识点3】确定数字 这类题关键在于准确掌握有关倍数、因数、奇数、偶数、质数、合数以及一些特殊的数。 例如:两个质数的和是25,这两个质数的差是多少? 首先将25分解成两个质数的和的形式:25=2+23=3+22=5+20=7+18=11+14=13+12=17+8=19+6 √ × × × × × × × 通过分解只有2和23一种情况,因此这两个质数的差是23-2=2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2f81c5216fc700aba68fc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