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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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2011成都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家庭可符合条件申请经济适用房?

一、成都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家庭年收入50000元以下;

()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必须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

另:在征地拆迁中选择货币安置且他处无住房的家庭或在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其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3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低收入被拆迁家庭,具备以上条件中的()()条件者,可以购买政府组织建设的公开发售经济适用住房。 二、凡户籍属于成都市农村,现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在务工所在地城镇申购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家庭年收入符合当地经济适用住房规定的标准。其中在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内,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收入为50000元以下;在其他区()县申购的,应当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

()家庭成员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主申请人在务工所在地的城镇缴纳有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无城市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

经济适用房申请须具备4大条件

四川在线消息自成都经济适用房公开发售以来,不少读者就经济适用房的申请申购条件、程序及具体的经济适用房项目等向本网咨询。今日,我们特地采集相关资讯并整理,希望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1.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申请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具备4个条件: 五城区(包括高新区)正式户口;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家庭年收入3.8万元)以下的;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未租购公有 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广厦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等)。

2、经济适用房申购程序

●申请人持以下3种证件(夫妇双方的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夫妇双方身份证及婚姻证明材料;现住房权属证书或租赁合同)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并领取购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经审核(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单位审核,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署意见后再递交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核实并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签署公示意见; ●申请人向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递交区房委办签署公示意见后的申请表;

●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准,并确认限购面积,然后向申请人开具《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

●申请人持《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选择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3、单身不能申购经济适用房

李小姐问:我现在和父母住在一起,还是单身。收入也都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要求,我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

相关部门答:因为以前的“一人户限购42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内容已经删除。所以即使李小姐的条件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由于你还是单身,根据新规定就不能购买。

4、单亲在住户两人以上的可申购

王先生问:我离婚了,能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

相关部门答:成都市目前规定,单亲在住户两人以上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而且申请人和申请人子女应符合其他各项申购条件。也就是在离婚后,谁判的孩子(孩子户口也必须是成都市五城区户口),就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前提是你要符合收入水平等条件。

5、三人户限购72平米

《办法》规定,经济适用房要严格控制在 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而目前成都执行的是去年市政府发布的第45号文件,规定经济适用房每套 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修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多层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高层住宅增加10平方米公摊面积后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


一人户限购42平方米以下住房;二人户限购58平方米以下住房;三人户限购72平方米以下住房;四人户及以上限购90平方米住房。超购面积,不得享受政策优惠,购买人应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向政府补交与市场价的差价。

成都市房委办副主任蒋治云详解经济适用房申请办法

青羊区王女士(1368××××××3):“我们以前是乐山人,后来才取得了成都户口,我们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蒋治云:只要持有成都户口,不管时间长短都可以申请。土生土长的成都人和取得成都户籍的外地人满足了申请条件,都可以到区房委办填写申请表。

锦江区张女士(899×××07):“我和老公住在他父母家,这种情况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蒋治云:父母家的房子不等于夫妻的房子,寄宿父母家的小两口仍然是可以视作无房户。只要夫妻双方的年收入低于3.8万元,其他申请条件也符合的话就可以提出申请。

成华区齐先生(843×××37):“我家现在租的是亲戚家的房子,但是亲戚的房子是他买断了产权的公房,这和‘未租购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的规定矛盾吗?”

蒋治云:如果你亲戚买断了单位住房的产权,那么房屋的产权性质就发生了改变。也就是说你的房东是亲戚而不是单位,所以你如果可以提供亲戚房屋的产权证、租房证明,那么你申请经济适用房也是成立的。

成都经济适用房新项目——“居家福地”启动

面积60-80平方米、价格2000元 /平方米左右,中低收入的市民只需花费12万元左右就可购买到三环路旁的居家福地。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获悉,经市政府研究,2005年度成都 市经济适用房新建项目开始启动,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发售的经济适用房——位于龙潭立交附近的“居家福地”(约有1250套),现已由五城区房委办接受城区 居民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的购房申请,预计在明年底建成。

“居家福地”价位低

“居家福地”位于成华区宝耳国际大道(三环路龙潭立交外侧),建设面积10万平方米,套型面积在60-80平方米/套,为六层的多层建筑,目前房屋预计价格在2000元/平方米左右,预计2006年底建成。 2004年开始申购的经济适用房价格在 2225-2800元/平方米之间,而“居家福地”通往市区更方便,为何价位却更低?蒋治云表示,“居家福地”选址定点在城东北边,这里土地成本较低,可 以将土地价格优势运用到最大化;同时,“居家福地”以六层砖混结构的楼房为主,也能大大节省建设成本。正是这两大原因,决定了“居家福地”的价格比其他经 济适用住房低。

建成真正的居家福地

之前,公开发售的经济适用房面积为 80-100平方米,但“居家福地”则为60-80平方米。对此,蒋治云表示,此次经济适用住房套型设计更加人性化,这种中小户型使市民只需花十多万元就 能购得一套住房,这一价位是中低收入家庭比较能够接受的。此外,楼房将完全按商品住房修建,其绿化率不低于30%,容积率也严格执行相关标准,相信建成后 的“居家福地”将成为三环路绿化带外名副其实的居家福地。

新房申请条件不变

据悉,五城区房委办将继续受理城区居民 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审查条件仍按《成都市城镇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执行,也就是申请家庭应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五城区 (包括高新区)正式户口;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家庭年收入3.8万元)以下;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未租购公有住房或者 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广厦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等)。

四个经济适用房项目即将停售

截止11月24日,现正在发售的经济适 用住房项目:光华馨地、天府名居、龙门苑、东晶丽苑的房源将继续向已获得《成都市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的居民提供选择购买。从今日起,逾 期没有购买以上项目的申购者,愿意参加新项目“居家福地”选购的,可在11月24日到12月31日之内,到市房委办办理保留资格手续。

光华馨地:整个项目共有13幢11层电梯公寓,位于青羊区西窑村六组,以80平方米的套二户型为主,均价2800元/平方米。

天府名居:电梯公寓,位于高新区南部新区核心区内,以100平方米的大户型为主,均价2623元/平方米。

东晶丽苑:位于锦江区成仁路附近,70-100平方米的户型,均价2385元/平方米。 龙门苑:位于武侯区机投镇花龙门村,70-100平方米的户型,均价2225元/平方米。

成都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什么?



一、两限房申请,人均住房面积15平米以下。3人以下家庭年收入8.8万以下,家庭总资产57万元以下。

二、如果你已婚,你们两人名下都没有房产,是可以申请的。申请两限房是你和爱人一起住,当然申请人是你,共同申请人是你爱人了!!!如果有小孩,就是你们三人共同申请啊。不过前提是你们都是北京市户口才行。

三、如果你是申请人,那就得带上你和爱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所在地的房产证明(这是为了证明你落户口的房子不是你名下的)、结婚证等原件,去你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去领“申请表”。




以下是“首都之窗-北京网”有关经适房、两限房政策的网页地址,你可以上去看看。上面的相关政策写的很详细,还有各区、办事处住房保障办公室的电话,你可以打电话咨询。

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格:3人户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年收入须不超45,300元,同时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以下。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补充:经适房申购标准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10平方米及以下

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27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4万元及以下

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6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7万元及以下

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45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6万元及以下

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529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5万元及以下

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00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8万元及以下

一、经济适用房需要时成都五城区的户口,同时(1)家庭年收入40000元以下。(2)家庭成员中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本市五城区正式户口,其中申请人必须取得本市五城区正式户口三年或三年以上。3)原有住房 (取得自有产权住房或按照房改政策租金标准租赁的公房) 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另:在征地拆迁中选择货币安置且他处无住房的家庭或在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其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3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低收入被拆迁家庭具备以上条件中的(1)、(2)条件者可以购买政府组织建设的公开发售经济适用住房。

二、凡户籍属于我市农村,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在务工所在地城镇申购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年收入符合当地经济适用住房规定的标准。其中在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含高新区)(下称五城区)内,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年收入为4万元以下;在其他区(市)县申购的,应当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2)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

3)家庭成员中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在务工所在地的城镇,连续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两年以上(含两年)。

4)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无城市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32daac3bb4cf7ec4afed0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