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综合训练(报告/论文)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贯彻教务处关于毕业综合训练(报告/论文)的工作规定,加强计算机系毕设过程管理,特拟定如下要求: 一、毕业综合训练(报告/论文)要求 1、学生的毕业综合训练(论文)一人一题(原则上),不得中途随意变更。 2、毕业综合训练(论文)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实,数据可靠,条理清楚,务实。 3、毕业综合训练(论文)的格式可参照国内学术期刊的论文格式。 4、毕业综合训练(论文)的摘要要求200字左右。 5、毕业综合训练(报告/论文)的字数要求:实习报告不少于2000字,毕业论文不少于4000字。 6、毕业综合训练(报告/论文)一律用宋体、A4纸张打印或学校统一印制的实训报告纸,用学校统一印制的封面并装订成册。 7、指导教师的辅导工作须与学生面对面进行,指导型的一般每周一次,总量不少于5次;联系型的总量不少于3次,并经常与学生进行电话、电邮等方式联系,了解和督促学生的实习和毕业综合训练。 二、毕业综合训练(论文)的答辩 1、加盖公章的实习鉴定表和毕业设计任务书请附在《毕业综合训练学生手册》的相应页,毕业综合训练(论文)经指导教师评定确认后,学生必须进行答辩才能取得成绩。 2、在毕业设计中期阶段,系组织毕业设计工作检查,以抽答辩为主要形式,抽答辩成绩与答辩总成绩挂钩。毕业综合训练成绩比例的构成:考勤(15%)、单位表现(15%)、毕业论文(40%)、毕业答辩(30%)。 3、答辩小组由3~4人组成,设答辩组长1人,具体负责本小组的学生全部答辩工作。答辩小组组长必须由讲师(或相应科技人员)以上职称人员担任。 4、答辩小组须按照学院毕业综合训练(论文)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对每一位同学进行答辩评阅。答辩组长应对每一位答辩学生写出评语,评语应包括学生介绍课题的情况、回答问题的情况以及完成情况等主要内容。 5、每个答辩小组评出的优秀和不及格的毕业综合训练(论文),由系组织答辩,时间安排在答辩后的下一周。对不来参加系答辩的“优秀”成绩最高记为“良”,“ 不及格”成绩仍记为“不及格”。系毕业设计工作委员会对答辩工作进行抽查,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权予以调整、平衡。 6、毕业综合训练(论文)全部答辩评定结束后,学生最后上交资料包括一篇论文摘要和论文打印稿、毕业综合训练(论文)装订册、信息完整的《毕业综合训练学生手册》、一张光盘(内含论文摘要、论文、任务书、程序代码或作品等电子文档),由系办统一保存。 7、上述要求和说明若与教务处相关文件相悖,按教务处文件要求执行。 机电与信息工程系 2013年11月11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491dbb881c758f5f61f67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