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日就职三方协议 甲方: NMS-日本制程服务株式会社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赴日学生) 丙方:_杭州育樱外语专修学校 在学生完成学业后,为保证学生完成NMS要求的日语培训课程计划并顺利赴日进入日本NMS公司就职的有关事宜,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日本公司的人身安全和享受与日本本国员工一样的社会保障; 2..甲方保证乙方赴日工作的工作岗位为两类:一类是产品的研发与设计和软件开发;另一类是产品 生产的技术开发,包括生产线的设计、配置、维护等; 3 甲方保证乙方在日待遇按照日本的劳工法,和日本员工同工同酬,月薪在20到22万日元(约人民币1.6-1.7万元/月),加班费另计; 4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带有基本设施和必要生活电器的住房,学生自付房费3万日元,其余的由公司提供住房补贴。 二、乙方的责任义务: 1. 乙方应身体健康,无乙肝、肺结核等传染病; 2. 乙方为人诚信, 遵纪守法, 赴日后能遵守日本劳工法; 3. 乙方在已完成的学业中,不能有超过两门以上专业课程不及格的记录; 4. 乙方在丙方提供的语言和专业培训后应达到日本公司语言要求(工作、生活无语言障碍,相当日语二级水平); 5. 乙方应具有甲方指定的专业背景,通过初试(笔试+面试)后参加丙方组织的定向培训(日语),定向培训考试合格后赴日工作。考试不合格者可继续参加丙方组织的下一轮定向培训,考试合格后可以作为下一批赴日就职人员。 6. .乙方通过初试后, 在参加丙方培训前需支付项目培训保证金人民币叁千元(RMB3000.00). 7. 乙方在培训结束并考试合格后,前期支付的人民币3000.00元培训保证金转为培训费和管理费,并应在其办理赴日就职手续前支付余下的培训费和管理费计人民币壹万贰仟元(RMB12000.00)。 附则二 1.如果因政治、外交等不可抗力因素使得本项目无法正常执行,由此造成乙方无法赴日工作,丙方所收项目培训费和管理费用全额退回乙方。 2.乙方因学习不认真,出勤率低于90%等原因导致未能达到本项目各阶段所要求的日语水平未能通过考试的,已支付的项目保证金3000元人民币不予退还。 3. 如果乙方达到出勤率经过努力而仍未能通过考试的,已支付的项目保证金3,000.00元人民币给予退还。 4..乙方在签收甲方合格通知后,末在规定日期内到甲方报到,将被视为违约,所交项目管理费将作为违约金而不退回。 三、丙方的责任义务: 1. 丙方应保证教学质量,严格按教学计划组织实施培训课程,按课程时间要求对乙方进行定向日语培训, 使乙方能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甲方提出的语言要求(乙方自身原因除外); 2.丙方应做好对乙方的学习考核工作; 3.丙方对通过考核的乙方做好配合赴日前的辅助准备工作 (如签证等手续). 4.丙方与中促会友好合作, 中促会在日本东京设有的常驻机构,为赴日工程师提供各种管理服务。 四. 附则 1.本项目培训费和管理费总计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RMB15000.00整)。 2.如因政治、外交等不可抗力因素使得本项目无法正常执行,由此造成乙方无法赴日工作,所收的所有项目培训费和管理费予以退回。 3.需三方协商解决的其它事谊, 可另行进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4b3bc3d856fb84ae45c3b3567ec102de2bddfa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