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2012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测试卷 考试科目:《经济法学》第9章至第 13 章(总分100分) 时间:45分钟 ______________学习中心(教学点) 批次: 层次: 专业: 学号: 身份证号: 姓名: 得分: 一、是非题(1×10=10) 1、竞争的存在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即社会的分工和多元利益主体的存在。( 对 ) 2、按“合理原则”,企业的结合或共谋等垄断状态或行为本身不一定构成违法,只有该状态或行为确实限制了竞争,造成垄断弊害时,才加以禁止或限制。( 对 ) 3、如果经营者的行为没有损害到任何具体的消费者,则该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错 ) 4、已经为权利人以外的一小部分人所知晓的信息,便失去其秘密性,不能作为商业秘密。( 错 ) 5、农民购买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时,不具备消费者的身份。( 错 ) 6、由于受害人的故意造成产品损害人身财产的,生产者、销售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 ) 7、生产者对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存在的缺陷所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 ) 8、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只限于经营者的行为。( 对 ) 9、商业秘密的合法获取人在与权利人之间无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权利人也未提出保守商业秘密要求情况下披露其掌握的商业秘密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 对 ) 10、经营者在销售鲜活商品时,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构成不正当竞争。( 对 ) 二、不定向选择题:(3×8=24) 1、不正当奖售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 ABD )。 A、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B、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的抽奖式有奖销售; C、赠送式有奖销售行为; D、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2、诋毁商誉行为所侵犯的是竞争对手的( B )。 A、商标专用权 B、商誉权 C、名称权 3、经营者为了销售或购买商品,以公开明示的方式向交易对象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财物属于( B )。A、回扣 B、折扣 C、佣金 4、我国目前已经批准发布的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包括:( ABC ) A、长城认证标志 B、PRC认证标志 C、方圆认证标志 D、名优认证标志。 5、在所出售商品的包装说明中,对竞争对手的同类产品进行诋毁的行为属于:( D )。 A、虚假陈述行为 B、虚假广告行为 C、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D、商业诋毁行为 6、消费者协会可以( B )。 A、从事商品经营 B、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C、从事营利性服务 D、为牟利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 7、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最直接的目的就是( C )。 A、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B、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 C、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D、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8、按照宏观经济调控下进行分类的价格体系包括:( ABC )。 A、市场调节价 B、政府指导价 C、政府定价 D、零售价格 三、名词解释:(4×4=16) 1、商业混同行为::指经营者采取欺骗手段从事市场交易,使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特定竞争对手的商品或服务混淆,造成购买者误认误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本身违法原则”:是指任何企业只要出现结合或共谋等垄断状态或行为就视为违法,而不考虑这种垄断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 3、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指由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对自愿申请认证的企业的质量体系进行独立评审,符合条件的,颁发认证证书,以证明该企业的质量体系和质量保证能力达到相应的标准。 4、消费者权益的特别保护原则:是指国家给予经济上处于弱者地位的消费者以特别的保护原则。具体表现在:第一,法律只规定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第二,在归责原则上,采取严格责任原则,追究经营者的责任;第三,消费者在寻求权利救济时采取证责任倒置的做法;第四,一切组织和个人均可就消费者问题进行监督。 四、简答题:(2×10=20) 1、简述反垄断立法与知识产权法之间的关系,并回答如何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 答: 第一,两者的内在联系表现为,都具有促进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和功能。知识产权法通过赋予权利人独占权,鼓励其科学创造,促进竞争;反垄断法通过紧张限制竞争行为促进竞争。 第二,两者的内在冲突表现为,知识产权法在确立权利人的独占地位时,限制了产品的自由竞争,提高了行业的集中度。 第三,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时应注意:在立法上知识产权法应当进行自我约束,同时反垄断法应当有一定的宽容;在执法上,知识产权法属于私法,而反垄断法属于公法,应当优先适用。 2、什么是产品和产品责任?怎样理解承担产品责任的主体范围? 答:产品它是指经过加工的制成品。产品责任是指产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造成消费者人身或者除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后,缺陷产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4d6bb0e2c60ddccda38376baf1ffc4ffe47e2e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