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提供资料 1. 购房时已婚 (1)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子女未满18周岁同样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2) 购房正式发票(复印件)。 (3) 都江堰房管局查房证明(原件)、子女未满18周岁同父母一并查房。如是2套房或购房面积大于144平米则不需要提供查房证明。 2. 购房时未婚 (1) 购买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开具的单身证明(原件)。 (2) 购房正式发票(复印件)。 (3) 都江堰房管局查房证明(原件)。如是2套房或购房面积大于144平米则不需要提供查房证明。 3.购房时未婚现在已婚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 (2)购房正式发票(购房时交款收据,到售楼部财务处换购房正式发票)。 (3)都江堰房管局开具无房证明。 注:(购房时所提供的身份证、户口本、查房证明、单身证明等,是办理按揭时银行所需要的资料,先银行已存档。本次办理产权所需提交的资料是都江堰市地税局,房管局办理税收以及产权证需要)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501fdf1a76e58fafbb003e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