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 执行款代收授权委托书 电话: 。 受托人:李四,男, 年4月 日出生,汉族,现住包头市 号。身份证号码: 。电话: 。 现委托人委托上列受托人在我与王五因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执行程序代理人。 代理人李四的代理权限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参加庭审活动,处理解决执行中一切事宜,全权负责处分委托人财产进行为债权人清偿本案相关债务,进行和解、代为领取相关法律文书等特别授权。 委托人: 年 月 日 受托人: 年 月 日 执行款代收授权委托书 [篇2] 委托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 职务:律师 工作单位: 地址: 电话: 委托人因与 一2016 1 / 3 精品文档 案,委托上列受托人为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以下四项: 1、代为申请执行; 2、代为承认、变更、放弃执行请求,进行执行和解; 3、代为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及领取相关执行款项。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同上。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至本案 为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执行款代收授权委托书 [篇3] 人民法院: 贵院审理 与我公司 纠纷一案,特委托 (性别:男,身份证号码:,住址:,系我 )为我方代理人,参加该案的诉讼活动。 委托权限:特别代理 代为立案,代为提供证据,代为出庭,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自行和解,代为领取和解款、执行款,代收法律文书,代为签署有关文书,代为上诉等。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2016 2 /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5a7c332d0f34693daef5ef7ba0d4a7302766cb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