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上数学课本电子版山西教版 集合是数学中最原始的不定义的概念,只能给出,描述性说明:某些制定的且不同的对象集合在一起就称为一个集合。组成集合的对象叫元素,集合通常用大写字母A、B、C、..来表示。元素常用小写字母a、b、C、.来表示。集合是一个确定的整体,因此对集合也可以这样描述:具有某种属性的对象的全体组成的一一个集台。 元素与集合的关系元素与集合的关系有属于和不属于两种:元素a属于集合A ,记做a∈A;元a不属于集合A ,记做a?A。 集合中元素的特性(1)确定性:设A是一个给定的集合,堤某一具体对象 ,则x或者是A的元素,或者不是A的元素, 两种情况必有一种且只有一 种成立。 例如A={0,1,3,4},可知0∈A, 6?A。 (2)互异性:”集合张的元素必须是互异的” , 就是说”对于一一个给定的集合,它的任何两个元素都是不同的”。 (3)无序性:集给与其中玩素的排列次序无关,如集合{a,b,c}与集合{c,b,a}是同- -个集合。 在客观世界中,与之间的不等关系是普遍存在的,我们用数学符号连接两个数或代数式以表示 它们之间的不等关系,含有这些不等号的式子,叫做不等式. 比较两个实数的大小 两个实数的大小是用实数的运算性质来定义的, 有a-b>0?;a-b=0?;a-b<0?. 另外,若b>0 ,则有>1?;=1?;<1?. 概括为:作差法,作商法,中间量法等.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5b0c5ab142ded630b1c59eef8c75fbfc77d94e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