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方案模板 清算方案 根据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的决定,制定以下清算方案: 一、在股东会决议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二、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和清算期间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和债务; 6.处理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8.在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三、清算组应在成立后的十天内通知债权人,并在六十天内在报纸上公告。 四、如果公司财产足以清偿债务,清算组将按照以下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c96525ea02d7375a417866fb84ae45c3a35c2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