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供应商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品的供应 1、乙方向甲方采购以下商品: ⑴核桃 单价:4000元/箱 数量:120箱 金额:480000元 ⑵大枣 单价:5000元/箱 数量: 120箱 金额:600000元 ⑶椒盐巴旦木 单价:2900元/箱 数量: 120箱 金额:348000元 ⑷轮台杏脯 单价:2000元/箱 数量: 120箱 金额:240000元 ⑸手剥小银杏 单价:3000元/箱 数量: 60箱 金额:180000元 ⑹香酥鹰嘴豆 单价:1500元/箱 数量: 90箱 金额:135000元 ⑺圣女果 单价:1900元/箱 数量: 90箱 金额:171000元 ⑻玫瑰香葡萄干 单价:2300元/箱 数量: 90箱 金额:207000元 ⑼新疆乌梅 单价:1900元/箱 数量: 90箱 金额:171000元 此价格为此批货物货款,如需再次订货,由甲乙双方再次议价。 二、商品的质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质量应当以乙方所看的样品为准。 三、商品的价格 1、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需要,甲方供应的商品交易价格以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为准,报价单为每一具体商品供货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供应商品的期限、地点、方式 1、若乙方更改订单,甲方在收到该更改通知后 30日内未提异议的,则视为甲方同意按更改后的订单交货。 2、供货的地点由具体的订单指定。 3、供货方式采用甲方一次性送货。 4、送货的运费有乙方负责 五、检验的标准与方式 1、对于甲方供应的货物,乙方在验收时采用本协议第二条之标准做为质量检验标准。 2、乙方收货时仅对甲方所供应物的数量的进行验收或只对货物进行抽检。 六、供应商品的退货 1、甲方须保证无条件退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如漏罐、涨罐、涨包、穿孔、变质、破碎等);无条件退回不符合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 2、在保质期内,乙方在符合货物规定的保质条件下保管该货品,如发现甲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乙方均可向甲方提出质量争议,甲方应负全部责任。(除人为原因和自然环境条件外) 七、货款结算方式 1、签订本合同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2532000.00元(贰佰伍拾叁万贰仟元整)。 八、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双方代表人签署及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书,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5c32a8083d049649b6658d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