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 站 开 发 合 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网站建设工程(以下简称网站),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工程项目 1、 网站建设: 以本合同附件《网站建设方案》中所定义的各项网站制作工作为工程范围,乙方负责完成对网站的策划、网站页面的制作、数据库的建立、后台管理系统的开发、域名申请及服务器主机设置等工作。 2、 网站维护: 自网站验收通过之日起,乙方为甲方提供12个月的免费网站维护服务,以本合同中所定义的各项网站维护工作为工作范围。维护期满双方可另行协商续约。 二、 工程进度 乙方承诺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对整个网站的设计并提交甲方测试验收,并保证甲方能在 年 月 日起正式开放该网站。 三、 工程造价 本网站建设造价合计人民币 元整(¥ 元),其中包括网站整体开发费和 M空间一年费用、 域名一个一年费用,第二年起网站续费 元/年,包括 M空间和一个域名费。 四、 付款方式 1、 甲方应于合同签定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人民币 元整(¥ 元)作为合同定金。乙方于收取定金的当日起正式开始网站建设工作。 2、 乙方必须在上述工程时间内完成合同附件《网站建设方案》中所定义的各项网站建设工作,甲方应于乙方提交网站后及时进行系统验收工作,网站实现合同附件《网站建设方案》中所定义各项网站系统功能和相应栏目要求,则视为验收通过,验收通过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额的70%,即人民币 .元整(¥ 元)予乙方。 3、 系统验收期为乙方将系统提交验收之日起5天内,逾期不进行验收工作视为验收通过,验收通过则双方签署验收报告书。如有部分程序验收不通过,则乙方应于5日内将未通过功能调试完善。 五、 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要求,及时付清各期应付合同款项,甲方逾期付款属违约行为,每延期1日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一/日按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滞纳金。 甲方未经乙方代表书面同意,不得私自中止本合同的履行,否则乙方有权不退回已收之款项,并计为甲方违约。 甲方人员应指定至少1名项目负责代表全权处理与乙方的沟通、项目跟进、验收监督等工作,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系统开发及相关协调配合工作。协助乙方进行甲方的资料收集与整理等相关工作。乙方只对甲方项目负责代表提出的需求和意见进行处理。 2、 乙方责任: 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及合同附件《网站建设方案》要求,按质、按期完成网站建设工程,属乙方违约行为。每延期1日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一/日按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滞纳金。如因甲方人员配合原因(包括需求提供不及时、不准确,资料提交不及时、不齐全等)或者项目需求有较大改动而导致工程延期完工者,乙方不需负延期的违约责任。 双方签订合同并支付定金后,在网站系统开发期间,未经甲方代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单方面中止本合同的执行,否则乙方全额退回已收甲方定金并加倍赔偿甲方损失。 在系统免费维护期间,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提供正常系统维护服务,属于乙方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以扣减工程款项等方式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616b23231126edb6f1a101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