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申报中关于本人学历专业和本人申报专业的问题 大体上社会上80%以上的人员从事的专业都不是自己学历上的专业,可能从事相近专业的工作,可能从事相关专业的工作,还有可能跨专业的工作,那么申报职称有无影响呢? 首先,按照有关文件,咱们先对专业做一下解释: 关于“本专业”、“相近专业”、“相关专业”及“各专业系列准入的专业技术资格及所学专业”的规定如下: “本专业”:一般是指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相一致,即“学用一致”为本专业。如:学热动专业的从事热动专业、学财会专业的从事会计工作等等。但在实际工作中, 这种完全学用对口的职位是有限的,许多专业技术人员实际上从事的专业与所学专业相近、相关,还有一些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的专业与所学的专业“根本不对口”。 因此,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中,对申报和评审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本着从实际动身的原则,整体上应要求对口,但有的只要求大体对口,即相近或相关;在《评审条件》中详列的专业理论知识的主要科目,就是作为对那些“根本不对口”的人员进行考核的依据。 按照各专业、系列的实际情况,从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角度动身,参照国家《人事信息代码汇编》有关学科分类的规定,申报和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所要求的“本专业”应包括相近专业和连年从事所申报专业系列工作的相关专业,即本专业系列对哪些专业技术资格或所学专业是准入的。 相近专业:各专业系列内的各专业一般应视为相近专业。一类是与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相同的,如理工类专业可相近申报电力工程、工业工程等工程系列各专业资格;另一类是与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不相同的,如财经类专业可相近申报经济、会计等财经类各专业资格。 相关专业:某些专业系列不必然要求严格对口,也不必然要求十分相近,允许一部份相关专业“互通”;一部份相关专业“顺通”。即允许一部份专业“转评同级资格”或“跨系列高报”。 对于“转评同级资格”者,要求专业对口(准入除外)且取得现资格后从事的(或准入的)专业系列持续工作满2年,其中拟转评国家已实行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 的经济、会计、统计等中级及以下资格者,只能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取得(下同);拟转评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高级资格者,其中级资格必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取得。 对于“跨系列高报”者,除一般应知足专业对口(准入除外)和资格年限要求外,同时还应知足取得现“资格后本专业持续年限”3年及以上的要求。 因此,在申报职称时,尽可能做到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这样通过率比较高一点!若是没有,你又是个人自己申报,那么建议你从头报读一个本专业,对申报评审有利处。若是你不重视,那么可能就落伍了!此刻国家正在严格要求这些,比如考试注册类职称,就要求相关专业,大家最熟悉的就是一级建造师了!因此建议大家要注重学历,注重专业!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6225673ae02de80d4d8d15abe23482fb4da02d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