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联体(对口支援)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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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医院 医联体(对口支援)工作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更好地发挥区域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益,吸引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更好地方便群众就医。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卫医政【2015】35号)、《关于印发xx市关于推进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医改办【2017】15号)及《关于印发市xxx区医联体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溧卫计字【2017】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xxxxx医院医联体(对口支援)工作管理规定:
一、成立医联体(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医务科安排专人负责与受援医院联系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将医联体(对口支援)相关工作纳入科室考核,考核结果如实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的参考内容。
二、与受援单位签订合作协议,规范医联体(对口支援)方式,确保医联体(对口支援)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加强与受援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建立良好工作关系。
三、根据受援单位实际需求,承担医联体(对口支援)工作任务的科室,结合医师晋升职称要求,选派医德医风好、敬业精神强、业务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具备一定指导能力的医师到基层卫生院累计服务一年,每次服务至少3个月,每个月服务达22个工作日。
四、医联体(对口支援)工作人员有开展公益义诊、疑难病例的会诊、学术讲座、手术演示、技能培训和适宜技术推广的义务。医联体(对口支援)工作人员
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作做好工作日志,该日志作为考核医联体(对口支援)工作的依据;我院免费接受受援单位选派的人员来院进修及其他业务学习和培训。
(一)医联体(对口支援)工作程序:
1、各科医师根据科室情况及自身晋升职称需要提交医联体(对口支援)申请,交科主任审核签字。科主任根据科室实际工作情况决定是否同意,申请人本人持科主任签字同意后的申请表交至医务科。为了不影响本科室的工作,原则上每科室同期医联体(对口支援)人员不超过一人。
2、医务科根据相关政策,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及科室实际工作状况有权决定是否同意申请。并为申请成功者安排医联体(对口支援)事宜,医联体(对口支援)人员无权自行决定受援单位及专业等。
3、收到医联体(对口支援)通知后,申请人到医务科办理相关手续及签订相关协议。
4、医联体(对口支援)人员离院,由医务科及时通知核算办。
5、医联体(对口支援)结束后及时回院到医务科报到。同时递交医联体(对口支援)服务相关资料备案。
6、医务科通知核算办有关医联体(对口支援)人员返院具体时间。 7、医联体(对口支援)人员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方可回原科室工作。 (二)医联体(对口支援)工作要求:
1、医联体(对口支援)人员必须按通知规定按时报到。
2、医联体(对口支援)人员在医联体(对口支援)期间应自觉接受所在受援单位的管理,遵守受援单位的规章制度,勤恳服务基层群众。
3、未经院部同意不得擅自终止医联体(对口支援)、延长医联体(对口支援)时间以及调换医联体(对口支援)单位或专业。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41f2bf230b765ce0508763231126edb6f1a76c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