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处分 先后两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都有村民自治组织制定村规民约的规定。【1】在各地实践中,村规民约形式多样,内容广泛,但设定禁令和处分通常是一个重要内容。村规民约是否可以,或者在什么程度上可以规定对村民的处分,法律规定不很清晰,涉及具体问题常有争议。然而,引起我兴趣的不是探讨它的法律合法性,而是它的现实图景,它存在的理由和趋势。作为国家治理与村民自治的交汇和冲突,依据村规民约实施的处分也许正好构成我们观察农村社会治理的一个视点。 一些社会学著作提到村规民约中规定的或者村民自治组织施加的处分,但对于处分的实际运作尚缺少专门的实证研究。【2】本文试图通过对一个村庄25年来村民自治中处分的实施情况的描述和分析,为相关研究提供一点素材。文章最后将从事实和标准两个角度,对村规民约所表达和应有的村庄治权进行简单讨论。 一调查对象和调查方法 被调查的村庄明堂是我家乡,位于浙江东部山区的天台县街头镇,地处两山夹峙的九遮溪谷。离集镇14公里,离县城42公里,有机械路与集镇相通。成年男性均姓“何〞,自宋代始迁至此,世代合族居住。至2002年底,全村人口224人,60户。村民普遍务耕,主要长进为竹、树、柴,80年代中期后外出打工经商渐成风气。抛去几个常年在外经商、家财百万计的个体户,2002年村民人均收入约为2000元。 在行政建制上,明堂自然村在1970年代末至1984年为明堂生产队;1984-2002年,与4公里外山上的雪上村事无穷而令有限,禁令只能针对常发的危害行为作简单的规定。从各种禁令的规定和实际处分的情形看,给予处分的主要有盗窃、赌博、斗殴、诽谤等治安问题。禁令也涉及违反方案生育、违章建房这两类乡镇工作中比拟突出的问题,如?明堂村违反方案生育处分方法?,对非法多胎生育规定了最高3000元的罚款。从实际执行看,处分得最多的是盗窃,共20多起;赌博、斗殴、诽谤等都只有个别例子;至于违反方案生育和违章建房,村民自治组织实际从未处分。被处分的盗窃行为绝大局部是盗窃村民集体财产,盗窃个人财产〔包括村民自留山、责任山上的竹笋树菜〕,发生的少,被处分更罕见。盗窃集体财产又以盗窃集体所有的竹笋树柴为主。这与该村地处山区,竹笋树柴是当地主要财产和收入来源有关。90年代初一条禁令规定:“偷毛竹一株,罚20元,竹归原主;已卖,加20元。〞 随着当地日益成为一个旅游景点,村民环保意识增强,近年开始出现了禁止捕鱼、烧山等保护自然环境有关的内容。1999年5月30日,7村制定“联防公约〞,是我看到内容最为全面的一个禁令。全文照录如下: “为加强社会治安,维护景区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平安和保护景区的生态环境不受破坏,在公安机关的支持下,经七村两委及各村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特制定本公约: 1、不管何人在景区寻衅滋事不听劝阻者,造成后果的除赔偿损失外,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2、进入景区应增强防火意识,严格野外用火,如用火不当,乱丢烟蒂、火柴头、放爆竹等引起山林火灾,根据情节轻重,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或其它有关部门处理。 3、景区林木严格保护,如在景区内砍伐林木每株口径〔在1.5米处〕在10公分处以50-100元赔偿,口径在10公分以上处以100-500元赔偿。 4、不准在景区内损坏建筑物、财物、花草,违者视情节轻重处理。 5、景区内溪坑〔自溪地桥至雪上村〕不许毒鱼,违者处以环境污染赔偿500-1000元,对电鱼、网鱼及其他捕鱼〔钓鱼除外〕没收渔具,情节严重的处经济赔偿。 6、严禁赌博,不听劝阻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7、七村联防可以协助各村对重大民事纠纷、山林纠纷共同协商处理,如处理不了按有关规定移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8、本公约经何村、溪地、遮山口、道蓬岩、桐桥、东江、明堂等七村联合制定,敬请广阔村民及外来游客共同遵守执行为盼。“ 村规民约针对的处分对象既有本村村民,也有邻村村民,甚至外乡镇的人。7村“联防公约〞的内容,明确显示了这一点。邻镇一位医院院长的儿子,就曾因违禁捕鱼被罚款。相反,本村村民在外地“犯法〞,本村并不过问。这一点表达了村规民约效力的“属地主义原那么〞。1980年的一起事例显示“属地主义原那么〞得到普遍尊重。邻近的祥和公社白泥坦生产队社员夏××盗伐明堂生产队林木,明堂队干部赴祥和公社,请求公社及白泥坦队干部协助处理。白泥坦队干部偏袒夏××,主张按该队规定处分〔该队处分较低〕,但公社干部表示:“事情出在那边〔指明堂〕,就按那边规定办。〞事情按此获得解决。 运用最多的形式是罚款。罚放电影也曾是常用的处分方式,即请公社〔乡〕电影队到村放电影,由被罚的人负担电影费。偶尔,被处分的人还被责令在电影场上当众表示悔过。有一次处分形式比拟特别:有一处集体林木被成片盗伐,社员疑心是生产队长暗中允诺别人砍伐以中饱私囊,该队长矢口否认,于是众人决定,买菜杀猪办酒席,全队每户派一人吃一顿,以后查明是谁干的就由谁负担酒席费用。结果是那位队长自食其果。总之,处分的形式并不完全固定。但是25年来,没有发生过游街、拘禁一类限制人身自由的处分。 四处分的实施 形式上,处分通常由村“两委〞研究决定,其他干部也可能被召集参与决定;九遮山景区治安管理委员会现在也成了一个处分主体。乡镇政府官员〔公社干部〕对依照村规民约所作的处分持支持态度。遇有村干部难以对付的情形,还可能下村亲自参与,或者把违反禁令的人传唤到乡镇政府做工作。1988年,明堂村发生多个村民偷伐集体所有的“样山〞柴事件,乡干部驻村数天,参与调查处理,最后以“村两委〞名义决定收缴盗伐的柴并罚款。在处分涉及附近乡、村的村民时,如果证据确凿、处分符合情理,该乡、村干部也能提供协助。前述对白泥坦生产队夏××的处分便是一例。有时,村民群众的舆论也是能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前述对那们生产队长的处分方式,几乎是在一片起哄中决定的。 整个处分决定的作出过程,形式上似乎是村民自治组织单方的举动,但有时更象是双方交涉的结果。偶尔也有弄得面红耳赤,喉大声粗,甚至手脚相向,但总得来说,是平和的、讲理的。1988年邻村一位“小青年〞偷伐明堂村两株树。开头他矢口否认。当明堂村干部拿出他家的斧头,与他一起上山核对树桩上留下的砍痕后,他还抵赖,只成认偷了一株。何元清恼怒之下,煽了他一耳刮,厉声质问:“到底几株?〞这位“小青年〞才全部认债。最后,他自动送回了偷伐的树木,并按要求交了几百元现金作为罚款。另一个例子是,几个当地人在村边溪坑上夜里用鱼网捕鱼,被参与“联防公约〞的道蓬岩村十几个“小后生〞抓住,第二天在亚父庙“讲事〞〔这个词就很有讨价还价的味道〕,管委会几位主要干部参与。一名偷鱼者亲自开着摩托车把何元清〔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接到亚父庙。最后的处理结果是,鱼网没收,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6f8ae14750bf78a6529647d27284b73f342369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