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交协议书 甲方(男方): 身份证号: 乙方(女方): 身份证号: 甲乙(男女)双方自 年 月 日认识, 年 月 日开始同居,因双方性格不合,导致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乙方提出解除双方同居关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分手绝交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分手。 二 、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没有共同生育过子女,且女方目前没有怀孕情况。 三、双方公共财产的处理 1、同居期间双方未产生任何公共 财产,同居前双方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同居后男女双方的私人物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2、同居间男女双方赠与对方的财物,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索回。 四、债务的处理 1 / 3 1、双方确认在同居期间未产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2、男方经营的公司与女方没有任何的关系,女方无权要求分割任何公司财产,公司产生的任何债务与女方无关,由男方负责。 五、补偿及约束: 1、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女方人民币520万元给女方作为补偿,该费用男方承诺于签署本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2、自双方签署本协议且男方支付玩补偿款给女方后,双方的关系自此终结,两人不得再以情侣身份自居,也不得再向亲戚、朋友、陌生人冒认是对方的男女朋友,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对方的感情、生活及工作。 3、双方应对同居过程中所知需的对方的隐私、来往信件、情书、短信、公司的秘密、不能公开的的物品给予保密,非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散布,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散布对对方不利和影响对方名誉的言论。 4、双方已充分阅读并理解本协议条款只含义,不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 2 /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7ddfa3d660e52ea551810a6f524ccbff121ca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