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安全法 世界正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国际关系安全法必须随之改变。主权国家仍占据主导地位,权力依旧是现行国际秩序的决定因素。国际组织仍须在其职权范围内运作,且受强大国家或多数票规则的影响。但是,未来国际法的内容和程序还应做出结构性改变,必须成为提供安全与保护的国际法,且联合国必须处在国际法效能的最前列。国际安全所面临的威胁不断变化,这对国际关系安全法和国际秩序的未来意味着什么? 伦敦国王学院政策研究所的尼克•巴特勒(Nick Butler)曾发表文章《应对气候变化采取行动是自卫而非利他》(2015年10月20日发表于《金融时报》)讨论了这个问题。他提到,2015年10月中旬,法国参议院和国防部联合在巴黎圣西尔军校举办研讨会,军事和民政领导人在会上就气候变化的风险以及防御和安全启示展开了辩论。很多风险都是众所周知的,例如,特定区域可能会荒漠化;可能缺水,导致收成不足,粮食无法供应;可能导致洪水或气温骤升;疾病和流行病可能会通过污水传播。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7ee485e7d21af45b307e87101f69e314332fab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