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环节退回补充侦查案件状况调研报告 钟燕 【期刊名称】《法制与社会》 【年(卷),期】2012(000)027 【摘 要】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依据我国刑诉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嫌疑人的案件退回原侦查机关,由原侦查机关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补充性侦查的诉讼活动.其目的在于查明事实真相,完善证据.在司法实践中,退而不查、查而不细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导致诉讼时间延长,对司法资源造成极大的浪费.现就花都区院公诉科2012年以来补充侦查案件的基本情况、导致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对策,以求在司法实践中,更好的行使补查权,提高办案效率. 【总页数】2页(P175-176) 【作 者】钟燕 【作者单位】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925 【相关文献】 1.哈密垦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调研报告2.欲望与理性的博弈: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年度强奸案件调研报告3.欲望与理性的博弈: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年度强奸案件调研报告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5.公诉环节退回补充侦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9a7894b6f175f0e7cd184254b35eefdc8d315d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