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研究生校外成绩转换申请表 姓名 专业 院系 交流项目 学号 联系电话 我于 年 月至 年 月,前往 国 大学 申 请 理 由 交流学习,期间修读以下课程并获得相应成绩。附对方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对方学校课程名称 中文译名 总学时 成绩 任课教师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经审核,同意下列课程转换为我校相应研究生课程、类别及学分。 院 系 意 见 导师意见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研究 对方学校课程名称 院系意见 主管院长(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拟转换课程类别 学分 成绩 起讫时间 生院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注:1. 本表由研究生本人填写,经导师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审核认定,主管院长、系主任签字后,由教务员持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来研究生院办理。 2. 课程类别指B、C、D类。在转换认定校外课程成绩时,一般不能替代我校研究生的公共学位课和学位基础课,只能替代部分学位专业课和专业选修课,以补足并达到我校规定的研究生课程学习的最低总学分要求为宜。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a664236ac45b307e87101f69e3143323968f5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