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细则 为全面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怀远县从2011年开始,将利用3年时间在全县集中开展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在星级设置上,星级党组织共设三个级别,即“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星级越高,表明村党组织建设综合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越高。 在考核内容上,围绕“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群众评议”五大块,分别赋予20分、20分、30分、20分和10分的分值,并细化指标,同时对应相应的评分标准。为鼓励创新工作开展,我县还规定了农组创新工作、农组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受到表彰和信息被上级采用等3种加分因素,分别给予加分。 在星级申报上,采取先由乡镇(区)党(工)委调查摸底,考核评议,初步确定创建村名单。再对照创建标准,拟定创建星级,申请上报的方式。 在星级打造上,根据申报的星级和申报村的特色,乡镇(区)党(工)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指导,细化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法,落实工作措施。县直结对共建单位结合部门优势,为创建村提供资金、项目、物资、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在考评方式上,统一实行百分制考核,按照“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民主测评、考核评分”四个步骤进行,每年对申报村逐一考核验收。并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星级内容,丰富星级管理内涵。对达不到相应星级标准的予以降级,对工作成效明显、符合升级标准的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升级,不搞“终身制”。 凡是被降低或取消星级的村党组织,自降低或取消星级之日起一年内,不予恢复星级,一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评定星级。 在星级评定使用上,对于考核验收通过的,授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X星级示范村”称号,并给予村干部相应的奖励补贴。同时,把村党组织星级创建率作为检验衡量乡镇(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总体水平的重要标准,并作为乡镇(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aa68cf4700abb68a982fba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