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委托生产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方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45-52度【********】浓香型系列白酒,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生产灌装浓香型白酒,乙方生产的场地、人员、技术、设备、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二、乙方为甲方生产的浓香型白酒,保证符合国家白酒行业最新生产标准,并具有“宜宾酒”地理标志,“纯粮固态发酵”标志,拥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条码及各类相应资质文件。 三、甲方自行负责所经销的各类浓香型白酒的包装设计,也可委托乙方进行包装的外观、图案设计,一经甲方认定使用的包装,乙方不得将此图案、包装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为此包装图案的唯一使用者。 四、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灌装的浓香型白酒,乙方只具有生产制造权,无经营销售权,也不能提供给第三方销售。 五、乙方根据甲方各批次订单的具体数量、规格进行生产,每批次产品乙方必须提供质检报告书,保证符合现行质量管理体系及技术参数标准。 六、乙方对其生产灌装后交付甲方的浓香型白酒质量以及甲方产品包装上使用的“********”地理保护标志、“纯粮固态发酵”标志负责,若产品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甲方可根据市场需求、新增品类的浓香型白酒交由乙方生产。乙方不得为与甲方拥有相同或相仿包装图案的第三方生产,也不得将甲方协议商品销售给第三方。 八、产品价格及结算方式另作协议约定。 九、乙方在换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期间,不得为甲方生产任何系列产品。 十、货物运输 (一)交(提)货地点在双方确认后,由乙方为甲方安排货物运输。 (二)运输方式根据每次订货合同具体要求执行。 (三)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十一、验货的标志及处理方式: (一)甲方对货物的验收方法根据国家现行行业标准执行。 (二)甲方对货物的验收期限为收到货物之日起算一天内完成。 (三)甲方认为乙方交付的货物有不良现象或破损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 (四)提出异议的期限为验收货物之日起算一周内,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异议后一周内给予处理答复,超过期限视为确定事实存在,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换货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二、违约及解决纠纷的方式: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cc98777182e453610661ed9ad51f01dc38157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