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敬业福保险理赔案情核实中

时间:2023-11-24 15:12:16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平安敬业福保险理赔案情核实中

平安福是平安人寿保险公司的一款产品,保险公司受理报险后,一般会安排案件专员跟进理赔事宜,可以电话咨询平安人寿95511询理赔审核进度。

《保险法》第 22 23 条规定,当保险事故发生之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该向保险人提供一下自己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1、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若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没有提供必要的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为放弃权利。需要注意的是,险种不同理赔时效也不尽相同。

2、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首先要立即报案通知保险公司,然后提出索赔请求。

3、被保险人提出索赔后,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要补交相关的资料,应该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如果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将支付赔款;对于那些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在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保险金申请需要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具体的看保险合同):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书、医疗病历或出院小结、检查检验报告及药品明细处方;

(4)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和医疗费用结算清单(被保险人享有基

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需包含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的证明):

(5)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e13772aa11614791711cc7931b765ce05087a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