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卫生管理 1、核心景区及景点按规划要求设计带有环保节能意识并跟景点周围相匹配的独特造型 的公共厕所, 产附带明显指示牌。 根据景区环境需要设置带有环保造型的垃圾箱、 果皮箱等 公共设施,设专人负责定期清理,保持清洁卫生。 2、风景区主要景点内的公共厕所为环保要求所设计的深坑无害化厕所或者按环卫标准设 计的水冲厕所,并有专人清扫、负责管理,定期喷洒药物,时常保持清洁,要做到基本无臭 味、无蚊蝇、无蛆虫、无随地便溺现象,厕所要实行卫生责任制,做到时常清洁。 3、各主要景区、景点要每天妥善处理当天所产生的各种生产和生活垃圾、粪便、污水 等,并做到日产日清,要有专人及时采集和清运, 对垃圾、粪便逐步做到无害化处理和综合 利用。。 4、景区内的所有单位及原住居民、旅游景点, 在生产生活中所产生的各种废水、废气、 废渣等有害物质要按国家有关标准, 经严格处理后排放, 并无随意排污现象, 对清运废渣的 车辆应有防护措施,不得沿街飞扬、撒漏。 5、景区内的各主要街道及通往各景点的道路要保持清洁卫生,道路完好无损。 6、景区内核心景区及主要遨游区要做到无牲畜粪便,行驶的畜力车必须配带粪兜和清 扫工具, 随时清扫洒落的畜粪。 禁止在风景区内散养家禽、 畜,核心景区内的家畜必须圈养, 绿地中无垃圾和其它废弃物。 7、风景区的各主要企事业单位、 驻军各旅游景点要落实“门前三包”,时常保持周围环 境整洁,门前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要做到垃圾自行清运到指定地点倾倒,不得倒入 居民生活垃圾点、垃圾桶。 8、景区内的居民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居民生活垃圾,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倒入垃 圾点、垃圾桶内。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污物,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不随地大小便等。 景区内要实行城镇卫生和景区卫生相结合的管理制度,逐步实行专业队伍与群众相结合的办 法,建立制度,明确责任,划片包干,时常保持清洁。 二、容貌管理 1、景区内各类自然景物、人文景物保存完好,无破败荒芜现象,周围环境时常保护整 洁、清新,无损伤景物、污染环境和影响观瞻现象。 2、景区内的道路、公共场地上无违章堆物、搭建,施工场地围栏作业,做到工完场清。 3、景区内供游人遨游、歇息的设施、建设物保持完好、整洁、无残墙断壁。景点的山 石、树木以及各处墙壁上无乱刻、乱画、任意钉凿、涂抹迹象。 4、景区内的景点介绍说明牌、标志牌需在指定地点设置。做到定期维修、油饰,保持 图文清晰,清洁美观。 5、景区内的江、河、湖等各种水域无倾倒废物和超标排放污水现象。做到定期疏通, 保持水流畅通、水面清洁。 6、景区内的工作人员及从业人员仪表端庄,衣着整洁。 三、行业卫生管理 1、风景名胜区内各行业环境清洁卫生,室外绿化、美化,室内地面、四壁、顶棚清洁, 食堂卫生,厕所内外干净,粪便清运及时。 2、风景名胜区内的饮食服务行业和食品加工单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有关卫生 管理条例,不出售有害、有毒、受污染以及腐烂变质食品,无鼠害、虫害污染。经县级以上 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卫生合格率、餐具、茶具消毒合格率要符合合格标准。。 3、风景名胜区内的饮用水要经过消毒、净化,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 4、风景名胜区内的旅馆、款待所、客房各类用具有清洗消毒作业制度,室内无苍蝇、 臭虫、虱子、跳蚤、蝉螂,被单、褥单、枕巾一客一换。 5、风景名胜区内的个体摊贩要定点挂证经营,商品摆放整齐,时常保持摊位及周围清 洁,无尘土污染和虫蝇。 6、经允许进入景区的车、船等交通运输工具保持整洁容貌无漏油、排污等影响环境卫 生现象。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e2c0b2ea16925c52cc58bd63186bceb19e8edb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