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平安承诺书〔精选3篇〕 食品平安承诺书 篇一 为认真履行餐饮效劳食品平安主体责任,保障学生饮食平安,我校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从事餐饮效劳活动,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平安。 二、完善食品平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依法取得餐饮效劳许可证,并亮证亮照经营。 三、建立食品平安管理制度,保证落实食堂食品平安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餐饮效劳活动,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平安知识培训。 四、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和进货验收关,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并建立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不采购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临期食品及原料。 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变少于二年。 五、食品制作过程标准并符合平安要求,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确保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使用工业盐代替食用盐〕。 不超量使用添加剂,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不使用塑料薄膜,编织袋代替笼布蒸制食品〕。 六、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 按照标准流程洗消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提供顾客使用。 七、必须落实校长为食品平安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餐饮效劳各项食品平安管理制度。 如因提供的食物损害师生健康,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理。 本承诺书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全部签订,一式5份,学校、中心校各一份、上交体卫站3份,然后报食安办、食药局各一份 学 校〔盖章〕: 第 1 页 共 3 页 学校校长〔签字〕: 承诺日起:20某某年 月 日 食品平安承诺书 篇二 为保障“第____届中国(____)新春年货购物节〞参展食品的卫生平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实施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平安监督管理的异常规定》及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平安管理方法》等有关规定,现承诺保证如下: 一、我保证向组委会供应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销售授权书等必要的资质证明文件,都合法有效。 二、经营场所布局合理、环境整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和理解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三、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质检报告》等有效的相关法定证照。 四、销售食品必需按照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制度的要求,建立进销货台帐,进货时要如实记录供货商的有关情景、时间、产地来源、名称、规格、数量、产品等级和索证种类等资料;销货时要记录商品采购对象、联系方式、时间及所售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资料,并查验所销售食品的保质期。 五、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委会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实施下架、退市、召回、销毁等处理方法。 六、现场制作食品、散装食品及生鲜食品,必须有清洁外罩或覆盖物,使用的包装材料必须清洁、无毒,防止食品污染。出售食品使用专用工具取货;制作熟食品的,必须烧熟煮透,生熟食品隔离;隔夜食品必须彻底加热后再出售;配备切、盛装熟食品的刀、板和容器,在使用前要严格进行清洗、消毒。 七、坚决不生产、加工和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牲畜家禽肉品,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水果,用污水化学药品浸泡的产品及腐败变质、过期、无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存期限和其他不贴合食品平安卫生要求的各类食品。 第 2 页 共 3 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1937162a02d7375a417866fb84ae45c3a35c2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