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内部审计事项第三方机构的通知(2020) 根据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和我委内部审计工作有关规定,为做好内部审计事项工作,现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省发展改革委所属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审计 (二)主要内容 通过查阅资料、访谈、调查等形式,对我委1家所属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出具初步报告。 (三)费用标准。全部审计服务合同预算价控制在12000元以内。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连续6个月的缴纳税证明、10人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近两年(2018-2019年)多次参与政府组织的同类项目。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证明。 (五)2018-2019年机构或职员获得政府部门各类表彰、奖励。证明材料:提供表彰文件或证书。 (六)法人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项目团队成员无失信记录。 (七)报价函格式自主填报,并进行密封。 (八)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及此前我委相关遴选任务中标后又自动放弃的单位投标。 三、遴选评分标准 (一)资信商务技术部分(80分) 企业实力25分,会计师实力30分,同类项目业绩20分,响应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5分。 (二)报价部分(20分) 四、申报材料 投标人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一)封面。包括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二)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三)证照资料。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注册会计师证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等。 (四)报价单(格式自拟,单独密封)。 (五)授权委托。包括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我委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遴选,并在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五、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5月20 日17:30前(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一式三份送至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11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内部审计机构遴选项目”,邮编570204),电子版请刻录光盘一并送达,逾期不再受理。 电话(略)。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15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21c73db69ec0975f46527d3240c844769eaa0f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