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超额部分(审计决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的支付流程(暂行) 第一条 项目建设部门按校审计监察处的相关规定将项目进行送审。 第二条第三方审计结束后,若审计决算金额超过合同约定金额(即 出现超额),项目建设部门需提供下述材料(一式两份)至资产管理 处: 1、 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 合同复印件(合同首页、项目金额页、合同末页); 3、项目审计结算定案表页复卬件; 4、关于“XX (项目名称,注意应与原项目名称一致)追加” 的情况说明(简要说明该项目第一次招标成功时间、合同约定时间与 金额、项目实施验收过程时间、隐蔽工程原因及内容和大概数量、第 三方审计情况结论等); 5、 超额部分的详细内容和工程量清单。 第三条资产管理处收到上述材料后,与计划财务处沟通落实超额部 分的预算资金。 第四条超额部分资金预算落实后,资产管理处定期汇总各部门类似 项目,统一形成“超额部分单一来源采购请示”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条 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资产管理处进行项目网上中报以 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批号,并通知项目建设部门与招投标代理机构对 接。 第六条 项目建设部门将超额部分的详细内容和工程量清单电子版 发招投标代理机构,由其制作单一来源采购招标文件并组织实施。项 目建设部门应通知供应单位及时参加此超额部分的单一来源投标活 动。 经评委认定的超额部分的单一来源采购的最终金额,一般会小于 “审计决算金额一合同金额”的差额。 第七条 超额部分的单一来源采购招投标活动结束后,项目建设部门 负责此超额部分的合同主签工作,该合同应做为原合同的一个有效组 成部分。并将该合同送存一份原件至资产管理处,由其在1个工作日 内进行合同网上备案。 第八条 项目建设部门通知供应单位开票并办理财务报帐手续(如上 所述,最终发票金额=合同金额+经评委认定的超额部分的单一来源采 购的最终金额)。计划财务处根据项目原采购批号和超额部分采购批 号办理政采付款。 第九条 木流程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7fd15eaa56e58fafab069dc5022aaea998f41a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