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信息“零报告”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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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信息“零报告”制度3

疫情信息“零报告”制度

当发生传染病流行爆发时,为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传染病疫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置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的防控传染病疫情扩散和蔓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各教研组长为各教研组教师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任。

二、每天上午七点308点,中午12:40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晨检,午检,由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各教研组长负责对本组教师进行晨检,午检。

三、晨检、午检中,一旦发现学生出现发热或有流感样症状,要立即报告校医,将学生送至隔离室,并及时与家长联系送往医院就诊。

四、晨检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五、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班主任及各教研组长对出现发热或有流感样症状的师生,要及时报告。 疫情信息“零报告”制度

一、各部门须填写《预防控制“疫情”工作情况日报表》,于每日下午100前报送所办公室(包括无任何情况的,也须在表格上填写“无”并报送所办公室,即:零报告制)。


二、各部门须指定专人作为部门预防控制“疫情”工作联络员,负责每日与本部门在家医学观察的人员联系,并填写《在家医学观察人员情况日记表》记录其健康及活动情况;负责每日填写《预防控制“疫情”工作情况日报表》并报送所办公室。

三、各部门须将部门负责人和联络员的名单与办公室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及微信的号码,于**日下午*00前报送所办公室,同时将*月日的《预防控制“疫情”工作情况日报表》报送所办公室。

四、研究生情况须由研究生部和所在部门进行双报告。

五、对于规定的“从疫情地区来沪人员及其家属”,个人须向部门和所办公室报告,部门须向所办公室、医务室报告。否则,将对个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直至除名的处理;如引发严重后果的,须由其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疫情信息“零报告”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防控工作,及时防范和应对可能出现的传染病疫情,确保在发生人感染传染病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我校以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传染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积极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有力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每天上午8308点,中午12:40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晨检,午检,由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各专业学科组长负责对本班师生进行晨检,午检。

2、晨检、午检中,一旦发现学生出现发热或有流感样症状,要立即报告校医,将学生送至隔离室,并及时与家长联系送往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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