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边的错误》中的后现代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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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边的错误》中的后现代特征

作者:潘清玉

来源:《牡丹》2017年第05

余华的作品交织着后现代主义与现代主义。他的早期中篇小说《河边的错误》是对传统侦探小说的戏仿和解构,作品体现了作者对疯子观及对世界荒诞性的理解,不确定性特征比较明显,带有后现代主义的烙印。

余华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著有中短篇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战栗》等,长篇小说《活着》《兄弟》等,也写了不少散文、随笔、文论及音乐评论。《河边的错误》主要讲述主人公么四婆婆离奇地死去,刑警队长马哲苦寻凶手不果把矛头直指一个疯子的故事。比起《活着》等成名作,《河边的错误》并未受到太多关注。虽然是余华早期作品,但它成功地融合了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写作内涵。正如后现代与现代主义文学并非泾渭分明,显然作品不能被简单归入前者或后者,本文仅从后现代主义视角探讨《河边的错误》。 一、对侦探小说的戏仿和解构

西方传统侦探小说中,总是围绕侦破犯罪案件题材进行,由于情节离奇、推理缜密而备受大众欢迎。传统侦探小说围绕谁是凶手”“动机何在”“过程如何三大问题展开,最后作品总是淋漓尽致地展现在读者眼前,而读者也总能获得大快朵颐的满足感。通过戏仿和解构,反侦探小说颠覆了传统侦探小说的叙事模式。在《河边的错误》里,马哲不再是侦破百案的福尔摩式破案高手,而是连小孩子都埋怨你们真笨的去英雄式人物。凶手不再是罪有应得的坏人,文中所设定的凶手是个疯子,但是凶手真是他吗?凶手是疯子意味着接二连三杀人却根本没有杀人动机,侦破过程也被颠覆。结果,徒留侦探小说空架子,彻头彻尾成了不知所云的疑案。戲仿与解构达到嘲弄与反讽的效果,是作者对现实中的悖论与荒诞性的嘲弄,对当代司法制度的反思。

二、疯子观和荒诞性特征

对疯狂人格的偏好已是现代主义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在后现代主义里更是诠释得淋漓尽致。米歇尔·福柯说:陀思妥耶夫斯基在《作家日记》中写道:人们不能用禁闭自己的邻人来确认自己神志健全。人们出于这种疯癫,用一种至高无上的理性所支配的行动把自己的邻人禁闭起来,用一种非疯癫的冷酷语言相互交流和相互承认。

在《河边的错误》中,疯子是其中一个人物。么四婆婆死后,他的身影总是出现在河边,要么拎着湿淋淋的衣服,要么拿着血淋淋的柴刀。其实,作品里的每个人物都是疯子。换言之,其他人物对疯子生命体验的无法理解,恰恰表明自身的疯癫(不正常)状态,只是另一种形式的疯癫。或者,当人们不是禁闭邻人,而是禁闭自己,也陷入一种疯癫。独居的么四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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