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现代主义的特点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2248490.html 后现代主义(postmodernism)是20世纪60年代主要是80年代以来盛行于西方世界的一种泛文化思潮,也是对现代文化哲学和精神价值取向进行批判和解构(deconstruct)的一种哲学思维方式和态度。这一反现代性思潮虽然孕育于30年代现代主义的母胎,但主要是后现代社会(又称后工业社会、信息社会、晚期资本主义)适应科学技术革命发展需要的产物,也是美国社会危机和精神异化的反映。 后现代主义哲学的主要特点 (1)反主体性(counter subjectivity) 后现代主义哲学继尼采的“上帝死亡”的口号之后,提出“主体死亡”、“人已死亡”的口号,他们的意思是说主客二分式的主体和人的概念不现实,西方传统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人类中心论”已破灭。 (2)反普遍性及反同一性 后现代主义哲学认为差异无所不在,即使在重复中也有差异出现,无差异的世界是苍白枯燥的世界,传统哲学以普遍性(universality)、同一性(identity)为人的最高本质,只能使人成为丧失个性、无血无肉无情感的抽象的人。 (3)不确定性(uncertainty) 后现代主义哲学认为,没有独立自在的世界,世界是由语言构成的。这就是说,世界本身有语言的结构,语言不是人表达意义的工具,它有其自身的体系。每一件已知的事物都是由语言来中介着的,所谓事实、真理只是语言上的。在他们看来,“不是我说语言,而是语言说我”。这样,人就从西方传统哲学所讲的以人为中心的地位而退居到为语言所掌握的地位。但语言又总是不确定的,并且随言说者的不稳定的情绪而动摇不定。因此,一切都是不确定的、模糊的、多元的和解构的[4]。 (4)内在性(internality)如果说不确定性主要代表中心消失和本体论消失的结果,那么内在性则代表使人类心灵适应所有现实本身的倾向。这表明后现代主义哲学不再具有超越性(transcendence),它不再对精神、价值或终极关怀、真理、美善之类超越价值感兴趣,相反,它是对主体的内缩,是对环境、现实、创造的内在适应。 后现代主义哲学是对现代主义质疑、反思和批判的一种新的认知范式。它的矛头指向传统哲学中的教条主义、形式主义、经验主义,是彻底反传统、反权威的。它由逻各斯中心主义转向非中心的多元主义,由深度模式转向平面模式,由以人为中心转向反传统人本主义。它可以促进我们拓展视野、观念更新,转变以往僵化、封闭的思维方式,实现学科交融,不断向大众化和现实生活贴近。 http://bbs.smgbb.cn/viewthread.php?tid=221168 超级调解(下) 宏大叙事(百度) 宏大叙事本意是一种"完整的叙事",用麦吉尔的话说,就是无所不包的叙述,具有主题性,目的性,连惯性和统一性.文艺理论批评中,经常使用这个词语.史学借用这个词语,是受后现代主义思想的影响. 史学中的"宏大叙事"这一概念与历史认识论息息相关,与历史的发展规律及史学家对于这种历史发展规律的探索与认识紧密相连,隐含着使某种世界观神化,权威化,合法化的本质.罗斯这样写道,"由于将一切人类历史视为一部历史,在连贯意义上将过去和将来统一起来,宏大叙事必然是一种神话的结构.它也必然是一种政治结构,一种历史的希望或恐惧的投影,这使得一种可争论的世界观权威化." 罗斯更加深刻地理解和运用了利奥塔的概念,揭示了史学宏大叙事隐含的使某种世界观神化,权威化,合法化的本质,揭示了史学宏大叙事的政治特质.这里的"政治",不仅是一般意义上的关于国家及社会治理的政治内涵,更是后现代主义者所阐释的强调一种将某种意志强加于人的以强凌弱的权力政治的内涵.简言之,即宏大叙事的政治功能.因此,史学宏大叙事往往与意识形态脱不了干系. 可以这样认为,宏大叙事是一种完满的设想,是一种对于人类历史发展进程有始有终的构想型式.由于这种设想无法证实,反而常常会遭到现实的打击而破灭,因此,不免带有神话的色彩.另一方面,宏大叙事是针对整个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进程所进行的大胆设想和历史求证,它的产生动机源于对人类历史发展前景所抱有的某种希望或恐惧,总要涉及人类历史发展的最终结局,总要与社会发展的当前形势联系在一起,往往是一种政治理想的构架.虽然,近些年来,西方史学循着突破政治框架的路子前进,宏大叙事的主题线索偏重经济和文化.但是无论经济还是文化,从最终的结局来说,仍然摆脱不了与政治结构及社会意识形态的干系.宏大叙事与其说是一种历史叙事,不如说是一种历史构想.它因逝去的历史事实而证实,因将来的历史事实而证伪,是史学家的希望和寄托,是史学家的激励和追求. 技术理性、社会发展与个人自由——兼论国家产业技术政策中的法理学问题( 小木虫 作者: 网络转载 发布日期: 无 鉴于我国目前在这一领域的研究状况,本文试图在技术理性和社会发展的双重压力之下寻求个人自由与发展的同时,以产业政策与法律之间存在的这种“事实”关系为分析基础,并重点就产业技术政策部分进行论述。当然,本文研究的出发点和趣旨在于为这一领域的研究提供基础理论。 另外,这里需要界定一下本文所使用的“科学技术”的概念。严格地说,科学技术一词(简称“科技”)所指的“科学”与“技术”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般的观点认为,科学即为自然科学,并侧重于理论研究;技术即为应用技术,侧重于应用领域。但从19世纪中后期以来,科学与技术的联系日益紧密,以致于人们难以将它们再次分开。历史学家、法国年鉴学派第二代宗师费尔南·布罗代尔(Fernand Braudel)关于科学和技术的关系问题有过一些有趣的论述。他认为,科学是技术的上层建筑,尽管科学总是姗姗来迟,但每次都应邀赴约。不过,到了17世纪,靠技术的帮助,科学便不再姗姗来迟了,因为那是技术和科学“订婚”的年代;而在19世纪,二者便正式“结婚”了。因此,我们谈论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7514de2551810a6f52486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