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制度 1、门卫管理 1.1出勤时间为:早班7:00---19:00。晚班为:19:00---7:00 1.2出勤交接 1.2.1出勤人员应按规定时间交接,一般应提前十五分钟到岗; 1.2.2门卫人员换班时,交班者应填好《门卫日志》,并将列入交接之物件移交与 接班者,并让接班者签字; 1.3来宾登记。由保卫负责询问来宾访问部门和人员,并通过对讲机或电话联系来宾将要访问的部门和人员,以确定是否放行。对确定放行的来宾一律填写《来访登记簿》和《会客单》。 2、安全管理 2.1保安人员应根据规定的路线定期巡逻; 2.2如遇天灾、火警、盗抢、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要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110或119等报警电话); 2.3对员工带出的物品进行登记,根据《物品放行单》放行,防止不按公司规定带走公司生产材料、产品或办公设施; 2.4《物品放行单》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签字审批。 3、值勤规范 3.1值勤时间严禁睡觉,打瞌睡,处理私务; 3.2除巡逻时间外,不得擅自离开门卫室; 3.3不得在门卫室内与任何不相关人员闲聊; 3.4保卫应着公司规定的服装,保持仪容整洁、姿势端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4668fba866a561252d380eb6294dd88d0d23dc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