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项目名称) 标识制作安装合同(试行) (适用于永久性标识制作安装) 合同编号:(由造价合同部统一编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填写费用实际支出的项目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公平交易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永久标识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 二、 三、 四、 五、 业务名称: 标识制作安装工程(标识项目名称) 安装地点: (标识安装地址) 制作内容: (标识具体内容罗列) 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整体制作安装完毕;完成时间以甲方双方权利和义务: 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画面设计文件; 2、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保证质和量,按期完成制作安装任务;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对甲方建筑物造成损坏。如造成损坏,乙方承担维修费用;甲方应为乙方现场安装施工提供协助;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遵守施工安全规则,由于安装、施工过程不当引发事故和损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日常维护和保修服务; 6、在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保证自标识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手续;甲方在向乙方付款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及财务资料(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六、 工程总价: 第 1 页 共 3页 人民币: (大写)(¥ 元); 序号 1. 2. 3. 4. 5. 6. 7. 合计 工程内容 制作数量 制作单价 元 小计 注:制作单价已包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结算时不作调整;按单价包干时,实际工程量由甲乙双方共同在现场确认。工程总价为暂定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总价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七、 付款办法: 1、本合同无预付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后,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到结算总价的90%,即人民币 (大写)元(¥ 元)。 3、10%余款,即人民币 (大写)元(¥ 元),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如乙方能按合同履行保修义务,甲方在保修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八、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履行合同,乙方如需变更工作内容时,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合同金额10 %的违约金; 2、若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重做,赔偿损失,直至解除本合同。 3、乙方完工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1%的违约金,延误超过10天以上,则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 2 %的违约金。 4、在乙方如期全面履行合同的前提下,甲方必须按合同中的付款办法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否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款额1%的滞纳金; 5、由于甲方在制作过程中要求更改已确认的制作方案导致工程量增加的,乙 第 2 页 共 3页 方有权向甲方要求追加该部分的费用. 九、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3、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延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十、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因自然灾害及因国家法律政策变更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内容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范围内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将相关事件、可能引发后果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在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交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及本合同(包括补充协议)约定义务与责任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的报告。 十一、 通知和送达 甲、乙方发送的通知凡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方的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如若地址有更改,须自变更之日起一周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凡按各方最后地址送达的通知或其他有关文件均视为有效送达。 十二、 本合同涉及的设计图、工程报价预算书均可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盖章: 盖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第 3 页 共 3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513712b01020740be1e650e52ea551810a6c90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