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山有路勤为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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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专访07级刘芹同学

编者按:与刘芹学姐的第一次接触是在上学期的一个期末经验交流的主题班会上。我们班团支部有幸邀请到她来为我们讲解一些期末复习时应注意的技巧,当时就觉得获益匪浅。后来又有幸拜读了王予民老师的《我所认识的刘芹同学》一文,更感到刘芹学姐身上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于是笔者主动联系了刘芹学姐,并为她做了专访,希望更多的法苑学子能了解她的事迹,并从中有所收获。



笔者的专访是在凌波舒吧内展开的。刘芹同学开始有些腼腆,但很快便进入了状态。首先,针对2010级很多同学头疼的刑法各论,刘芹同学介绍了一些她自己的方法。她认为刑法各论中那么多的罪名确实有些让人“纠结”,但同学们可以有选择地学习,即不需要对每个罪名进行详细地记忆,反过来说,对一些很重要的罪名就需要重点掌握。例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前几类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就需要同学们在记忆的基础上加以理解与掌握。当罪名复杂繁多时,同学们就需要培养一种善于抓住重点和关键的能力来学习。同时,刘芹同学也着重强调了平时上课认真听讲,勤做笔记的重要性。她也承认期末考试前的突击复习可能会帮助你在考试中取得高分,但如果在平时认真听课、多做笔记的话,考试前可以轻松很多,而且通过平时的听课可以从老师那得到很多关于考试重点的各类“提示”,明确老师出题可能的重点所在。总之,大学不等同于高中,但完全摒弃高中的学习方法也是不可取的。现在的法科学生,确实需要重拾高中学习时的那种学习激情与学习习惯。

刘芹同学为人踏实低调,但俗话说“好酒不怕巷子深”,在经过北京大学法学院与人民大学法学院两所顶尖法学院的“推免”测试后,两所学院都向刘芹同学发出了橄榄枝。谈到这段经历,刘芹同学很谦虚的说自己只是运气好。但是这样的“谎言”有谁能相信呢?实际上,刘芹同学为了本次的研究生“推免”做了丰富的准备。从20106月份起她就开始准备,整个暑假就耗在了学校里,每


天早上7点起床去计算机科学院自习,晚上9点半左右回寝室,回去之后睡觉之前还要再学上一会,就这样度过了两个月的时光。(其中兼顾司法考试的复习)她为了“推免”考试准备的人民大学的辅导教材上面画满了她做的笔记,其准备之充分可见一斑。面对竞争激烈的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的研究生“推免”考试,刘芹同学之所以能够在北京大学的录取名单上占据第一,在人民大学上的名单上占据第二,除了本身的天赋之外,更多依靠的还是后天的努力。在专访中,刘芹同学不止一次的谈到自己从来不打无把握之仗,对每一次的挑战,她都要为之做最好的准备。这不得不引起同学们的深思。

转眼间,2008级的学长们又要面临国家司法考试的挑战了。谈到司法考试的准备,刘芹同学感触颇多。在她看来,司法考试是一段特殊的经历。由于她将司法考试与“推免”考试一起准备,所以她的训练强度比一般的本科生还要大。对于即将参加司法考试2008级同学,她的忠告非常简单:千万别放弃,享受这段劳累的时光。她说现在的自己很怀念去年的那段时光,因为那时的自己有目的,有追求,有一股“劲儿”笔者想,也许现在的法苑学子可能正缺少那种“劲儿”吧!

在很多人的眼中,类似刘芹同学这样的“学霸”一定是很内向的,包括她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但是笔者并不这么认为。访谈中,刘芹同学不时露出阵阵微笑,并丝毫不介意向笔者透露些自己很“平常”的一面。她为人很随和,所以说她只能是低调,而非内向。她有很多的好朋友,并且很多都是同她一样优秀的同学。记得她说过在准备“推免”考试的过程中,她的一位朋友总是常伴其左右,两人早上一起去占座,一起学习,互相鼓励,最后两人都顺利的通过了考试。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对于像刘芹同学这样通过外校“推免”考试的2007级同学来说,呆在武汉大学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回首这四年,刘芹同学感慨颇多。初来武汉大学时,她同我们现在很多的2010级同学一样,觉得咱们的法学院比起北京大学、人民大学的法学院差远了。然而经过四年的洗礼,尤其是在北京参加的几个法学院的考试过后,刘芹同学发现身为武汉大学法学院的本科生才是最让自己骄傲的地方。除了充分准备,在“推免”考试中,母校给她带的那种人文素养也让她在众多优秀学子中脱颖而出。她语重心长的告诉笔者,能身为武汉大学法学院的一员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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