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第三方付款协议 甲方(委托方): 乙方(收款方): 丙方 (受托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合同号: ),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采购灯具,合同金额为: 元整(¥ .00)。款清发货。现因甲方资金周转困难,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约定由丙方先行代付货款,具体协议如下: 一、本合同签订后当日,丙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整(¥ .00) 作为合同预付款,收到预付款后,乙方立即投入生产。 二、乙方生产完成后,立即通知甲方和丙方,丙方应在乙方发货前支付剩余全部货款: 元 整(¥ .00)。 三、甲方应在乙方发货后6个月内向乙方全额支付货款。 四、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额货款后 十 个工作日内返还丙方先行代付的货款。 五、如甲方未在乙方发货后的6个月内全额支付货款,则三方一致同意丙方先行代付货款的行为表示甲方已经完成支付货款义务,即乙方无需向丙方返还代付货款,丙方亦无权要求乙方返还代付货款,丙方可自行向甲方追索,但与乙方无涉。 六、因本合同产生的纠纷,三方应共同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盖章之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丙方: 日期: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706e52bdb38376baf1ffc4ffe4733687f21fc1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