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寸 光 阴 不 可 轻 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解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 解读: 一、“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也是从价值目标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居于最高层次,对其他层次的价值理念具有统领作用。 1、富强即国富民强、国泰民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经济建设的应然状态,是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美好夙愿,也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物质基础。 2、民主即人民至上、权责共享。民主是人类社会的美好诉求。我们追求的民主是人民民主,其实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它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也是创造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政治保障。 3、文明即多元包容、以和为贵。文明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特征。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文化建设的应有状态,是对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概括,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支撑。 4、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集中体现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生动局面。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1 一 寸 光 阴 不 可 轻 社会建设领域的价值诉求,是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是我们党矢志不渝、长期实践的核心价值理念。 1、自由。自由是指人的意志自由、存在和发展的自由,是人类社会的美好向往,也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社会价值目标。 2、平等即众生平等、自尊自强。指的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一律平等,其价值取向是不断实现实质平等。它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人人依法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3、公正即社会公平和正义。它以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平等权利的获得为前提,是国家、社会应然的根本价值理念。 4、法治即章法有度、自成方园。它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它通过法制建设来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制度保证。 三、“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从个人行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覆盖社会道德生活的各个领域,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 1、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爱国是基于个人对自己祖国依赖关系的深厚情感,也是调节个人与祖国关系的行为准则。它同社会主义紧密结合在一起,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720623548649b6648d7c1c708a1284ac95005d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