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申请报告 (承包[ 04 ]变申 02号) 合同名称:磐安窈川乡赐敕村崩塌隐患应急治理 合同编号:PA2014议-131 致:(监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勘察院 由于 D7危岩体破碎处理后发现;紧临的大岩石底部与母体分离现象严重,崩塌隐患依旧存在,2015年6月10日经业主、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现场查勘研究后决定,在该岩下侧采用锚杆加C25毛石砼挡墙浇筑进行加固,具体方法同D3、D6挡墙,工程量按实计算,单价按招标文件内容。今提出工程变更书面申请报告。请予以审核。 承包人:(全称及盖章)浙江广天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签名) 日 期:2015年 6月12 日 监理机构初步意见 监理机构:(全称及盖章)浙江华夏工程勘察院 现场监理:(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全称及盖章)浙江省第三地质大队 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发包人 意见 发包人:(全称及盖章)磐安县窈川乡人民政府 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不同意 □□ 同意,按变更指示执行。 批复意见 监理机构:(全称及盖章)浙江华夏工程勘察院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一式 4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设计单位、发包人3方审签后,发包人、承包人、设计单位及监理机构各1份。 设计单位意见 变更申请报告 (承包[ 02 ]变申 01号) 合同名称:磐安窈川乡赐敕村崩塌隐患应急治理 合同编号:PA2014议-131 致:(监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勘察院 在 D1危岩体破碎处理中,所破碎的岩石经人工搬运到业主指定位置堆放,发现堆放位置无法满足要求,且极易造成二次崩塌隐患,赐敕村群众强烈要求施工单位堆砌处理此类碎石,由于招标文件不含堆砌费用,2015年5月4日经与业主、监理单位现场查勘研究后决定,类似碎石处理均在指定区域内堆砌处理,防止次级危害隐患方式,单价由监理单位按设计图纸与招标文件内容酌情拟定,报业主确认。今提出工程变更书面申请报告。请予以审核。 承包人:(全称及盖章)浙江广天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签名) 日 期:2015年 5月 6日 监理机构初步意见 监理机构:(全称及盖章)浙江华夏工程勘察院 现场监理:(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意见 设计单位:(全称及盖章)浙江省第三地质大队 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发包人 意见 发包人:(全称及盖章)磐安县窈川乡人民政府 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不同意 □□ 同意,按变更指示执行。 批复意见 监理机构:(全称及盖章)浙江华夏工程勘察院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一式 4 份,监理机构、设计单位、发包人3方审签后,发包人、承包人、设计单位及监理机构各1份。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7aa96e7a417866fb94a8e1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