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一般来说属于经管类。不过按照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在专科层次会计专业属于财经商贸大类的财经会计类专业;在本科层次专业名称为会计学专业,会计学专业属于管理学门类下的工商管理类专业。 专科层次没有学位,本科层次授予管理学学位。 会计专业或会计学专业不属于经济学类专业。 会计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熟悉会计基本理论与相关财经法规,熟练掌握会计基本技能,具备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出纳业务、会计管理、税务管理和财务管理能力,从事单位出纳、会计核算、会计监督、查账验证、会计咨询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研究生报考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管理类联考研究生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第十六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单独考试研究生条件: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六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846ed2a158884868762caaedd3383c4bb4cb4e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