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的立法完善 朱冬玲 【期刊名称】《法制与社会》 【年(卷),期】2009(000)004 【摘 要】基本权利是宪法上确认的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的指称,它包括人的尊严、平等权、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人身自由、宗教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目前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还存在不足,本文就从立法方面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总页数】3页(P3-5) 【作 者】朱冬玲 【作者单位】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920.0 【相关文献】 1.社会管理下的公民权利保障——以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视阈下的公民权利保障为视角2.30年选举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之四维护公民选举权利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3.西北少数民族妇女享有基本体育服务权利保障途径研究——从立法完善谈起4.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笔谈)——公民基本权利的性质5.试论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保障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85df89d0ba1284ac850ad02de80d4d8d15a01b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