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保险单 保险单号: 鉴于投保人已向保险人提出投保申请,并同意按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依照承保险种及其对应条款和特别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 保险车辆情况 号牌号码 VIN码 发动机号码 初次登记日期 行驶区域 承 保 险 种 厂牌型号 车架号 核定载客 人 机动车种类 核定载质量 千克 使用性质 新车购置价 保险金额/责任限额(元) 已使用年限 年 元 保险费(元) 年平均行驶里程 公里 费率浮动(±) 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 (¥: 元)保险期间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特别约定 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保险单、投保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重要提示 2.收到本保险单、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并办理 变更或补办手续;超过48小时未通知的,视为投保人无异议。 3.请详细阅读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4.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以及转卖、转让、赠送他人的,应书面通知保 险人并办理变更手续。 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网址: 人 邮政编码: 签单日期: (保险人签章) 核保: 制单: 经办: 下载文档可编辑 返 回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863df8af6ec4afe04a1b0717fd5360cbb1a8d3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