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召开中国保险业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三期建设工作宣导培训会的通知 【法规类别】保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保监厅函[2018]30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1.25 【实施日期】2018.01.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召开中国保险业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三期建设工作宣导培训会的通知 (保监厅函〔2018〕30号) 各财产保险公司、各人身保险公司: 为做好中国保险业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第三期建设工作,根据《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启动中国保险业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第三期建设的通知》(保监人身险〔2017〕209号)有关要求,我会将组织召开保单登记平台建设工作宣导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保单登记平台三期接口程序开发培训,包括业务模型介绍、数据报送流程说明、 1 / 2 数据报送计划说明与技术方案说明。 (二)保单登记平台数据治理案例讲解。 (三)常见问题说明与现场答疑。 二、会议时间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da31971b04e852458fb770bf78a6529657d35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