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残联托养情况简介

时间:2022-05-18 19:08:18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关于报送“阳光家园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通知:1、制定出台本地“阳光家园计划”20092011年度)实施方案的时间以及方案的正式名称和文号;2、制定出台“阳光家园计划”20092011年度)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的正式名称;3制定出台“阳光家园计划”20092011年度)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的正式名称;4、本地区自2009年以来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包括寄宿制托养机构和日间照料机构)的建设情况。5、请于35日报教就处

铁东区残联 一、

1鞍东残发20091号,《铁东区残联2009年开展“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服务工作的通知》

2鞍东残发20101号,《铁东区残联2010年开展“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服务工作的通知》

3、鞍东残工委发【20112号,《铁东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办法》

二、

1阳光家园托养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2、阳光家园托养服务中心入住制度






3、阳光家园托养服务中心护理制度

4、阳光家园托养服务中心康复训练服务制度 5、阳光家园托养服务中心食堂管理制度 6、阳光家园托养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7、阳光家园托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三、

(一)集中托养。依托本区现有福利院为重度并且年老体弱,日常饮食起居需要专人护理,但其家庭确实无人照料的智力、精神和肢体等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东长甸办事处和湖南办事处计划与驻街养老院签订托养协议。

(二)日间照料。以街道、社区为基础,建立残疾人阳光家园,为智障人士提供一个既能实现就业又能被长期照料的托养服务平台。我区共有社区日间照料室27个。

(三)居家托养。为家庭有照料条件,适宜在家里托养的残疾人。居家托养是当前残疾人托养服务的主要形式。我区目前居家托养共托养人数为585人,35.1万元。其中,2009150人,9万元;2010290人,17.4万元;2011145人,8.7万元。

服务标准

对纳入集中托养的残疾人,应首先保障其基本饮食起居等日常生活所需,并根据其情况,提供长期生活照料和日常护理;对纳入日间照料的残疾人,应提供基本用餐和基本的






照料服务,有条件的可以适当组织开展生活自理能力训练、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及简单的生产劳动;实行居家托养的残疾人,有家人、邻居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基本满足重度残疾人生活照料需求。

残疾人集中托养及日间照料机构都要按有关规定与其所服务的残疾人或监护人签订托养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对纳入居家托养的残疾人,要与其监护人签订协议,使残疾人在物质生活需求、精神文化需求及情感心理慰藉需求等方面基本得到满足,努力使残疾人的生活品质有一定的提升。

经费补助

(一)残疾人托养费用补助标准

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所需经费,除省、市提供的专项补助资金外,在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不足部分由区财政预算安排。

1、集中托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 2、日间照料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800元。

3、居家托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600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878199f51e79b89680226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