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 (试 行) 一、推免原则及推免条件 参照教育部文件(教学厅〔2014〕5号)、四川省教育厅文件(川招考委〔2014〕59号)和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川大教〔2014〕178号)执行。 二、评分要求及细则 1.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65%+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成绩×30%+社会活动成绩×5%; 其中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成绩=科研能力成绩×1/3+专家面试×2/3 2. 科研能力与社会活动范围的认定 2.1科研能力 (1) 科研成果:主要指发表在与药学专业有关的公开刊物上的研究论文;主编或参编与药学专业有关的著作;参研与药学相关的项目;获省级及以上奖励。 (2) 科学竞赛:主要指省级及以上科技、知识类竞赛奖励(如大学生英语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挑战杯竞赛、数学建模竞赛、课外科技竞赛、创业设计大赛、机器人大赛等)。 (3) 发明创造:主要指发明专利。 2.2社会活动 社会活动:包括文艺活动(主要指省级及以上文学、艺术类竞赛奖励)、体育活动(主要指省级及以上体育类竞赛奖励)、社会活动(主要指承担校内学生组织、社团活动、实践活动),以及校外公益活动并获校级及以上奖励。 3. 科研能力计分办法 (1) 凡经我院实验教学(必修实验课程)培养得优良(80分及以上)者,其科研能力的基础分为8分。若未达到优良,学分在2学分(含2学分)以下的实验课程每门扣除0.05分,学分在2学分以上的实验课程每门扣除0.1分。 (2) 在校期间,在四川大学相关实验室或研究室进行科研训练,并在各类与药学有关的公开刊物上发表研究论文(需见刊,并附上指导教师的情况证明)。其中发表药学类SCI收录论文的第一作者至第四作者加分依次为1, 0.5,0.2, 0.1分;在药学类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至第四作者加分依次为0.5,0.2, 0.1, 0.05分;在其 1 他与药学有关的一般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至第二作者加分依次为0.1、0.05分。获专利授权,第一作者至第五作者加分依次为1.5、1、0.75、0.5、0.25分。 (3) 获省级及以上科技、知识类竞赛者,国家级第一至第三等奖加分依次为1、0.75、0.5分;省部级第一至第三等奖加分依次为0.5、0.3、0.2分。 (4) 凡参加四川大学创新性实验计划的同学:国家级项目负责人加0.5分、参与人加0.4分;省级项目负责人加0.4分、参与人加0.3分;校级项目负责人加0.3分、参与人加0.2分;院级项目负责人加0.2分、参与人加0.1分。若未立项,必须填写《科研训练情况简表》(并有原始记录供备查),可加0.1分。 以上单项分数不累加,各项分数可累加计算,但最多不超过2分。 4. 社会活动能力计分办法 本项基准分为4分。 (1) 学生干部加分办法:校级主席加0.5分,校级部长、院级主席和团副加0.3分,院级部长、年级主席、总支加0.2分,年级部长、班长、支书加0.1分,班委、干事加0.05分,无职务但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年级活动同学(至少三次)加0.03分。校级协会主席和会长参照院级部长加分,校级协会部长参照年级部长加分,寝室长参照班委加分。 (2) 参加文艺、体育活动获奖加分办法: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5、0.4、0.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3、02、0.1分,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1、0.05、0.03分。 以上单项分数不累加,取最高分为加分,各项分数可累加计算总分,但最多不超过1分。 5. 面试计分办法 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掌握情况 12分 备注: 1、科研能力计分办法、社会活动能力计分办法及面试计分办法中的分值为按其所占比例折算后的分值。 2、外语水平要求:原则上要求全国大学外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优良(568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外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合格(425分及以上)。雅思、托福、GRE、GMAT等需提供等同于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的证明。 外语水平 4分 表达能力 4分 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 2014年9月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8f33a83fe4733687f21aab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