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程序 固定资产报废 目录 1简介 2申请条件 3损失认定 4处理方法 1简介 固定资产报废,是指固定资产由于长期使用中的有形磨损,并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不能修复继续使用;由于技术改进的无形磨损,必须以新的、更先进的固定资产替换等原因造成的对原有固定资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产权注销的行为。 2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 (一)使用年限过长,功能丧失,完全失去使用价值,或不能使用并无修复价值的; (二)产品技术落后,质量差,耗能高,效率低,已属淘汰且不适于继续使用,或技术指标已达不到使用要求的; (三)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或虽能修复,但累计修理费已接近或超过市场价值的; (四)主要附件损坏,无法修复,而主体尚可使用的,可作部分报废; (五)免税进口的仪器设备应当在监管期满,向海关申请解除监管并获得批准之后才能提出报废申请。 3损失认定 对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 认定损失: (一)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 (二)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报废、毁损,企业应逐项作出专项说明,并委托有技术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鉴定,出具鉴定说明; (完整)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程序 (三)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当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如消防部门出具受灾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现场处理报告、车辆报损证明,房管部门的房屋拆除证明,锅炉、电梯等安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等; (四)企业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 (五)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4处理方法 固定资产报废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于磨损或陈旧,使用期满不能继续使用;二是由于技术进步,必须由先进设备替代。固定资产报废,一方面由于固定资产退出企业引起企业固定资产的减少,另一方面在清理过程中还会发生一些清理费用,同时还可能取得一定的变价收入。因此,固定资产报废的核算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注销报废固定资产的原值和已提折旧额。按固定资产的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按已提折旧额,借记“累计折旧”账户;按固定资产原值,贷记“固定资产”账户。 (2)结转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按收回的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账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 (3)支付清理费用.按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 (4)结转清理后的净损益。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收益”账户;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损失"账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 固定资产申请报告书: (完整)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程序 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生产单位,安装单位,开始使用时间,使用年限,折旧率. 固定资产使用状况:应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使用状况(正常,不适用,未使用);报废原因(自然报废,事故报废,闲置报废);鉴定报告;固定资产残值;报废资产的处理意见等。 清理报废、毁损固定资产的残值变价收入要不要交税? 答:(一)增值税方面: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或者是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二是如果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已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则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二)所得税方面:如果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发生的财产损失,可由企业自行计算申报扣除;如果不属于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发生的财产损失,应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税前扣除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946bcebce7931b765ce0508763231126fdb7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