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女童被虐打事件后妈心狠手辣为何多是生父不作为

时间:2022-09-05 15:05:14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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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4岁女童被其生父的同居女子(举行过婚礼仪式,未经过婚姻登记,其实也算准后妈)虐打,伤重入院被送入ICU(重症监护室)。据悉,女童被殴打致颅内出血,并且,嘴唇溃烂(部分嘴唇被剪)身上有多处伤疤。经医院报警后,当地警方介入。目前,生父后妈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就事论事,这是一起典型的家庭重组虐童案。虽然,生父后妈在供述案情的时候,强调女童比较淘气。但是,能把孩子殴打致颅内出血,确实就不只是一般性的管教,其中十之八九没安好心。要知道,在案情的通报中,也提到生父的虐打行为。但是,也只是强调用手,数据线,笤帚殴打自己的女儿,并没有强调出现致命的伤害(当然,即便如此也是不应该的)。

这导致,虐童的核心罪责将直指心狠手辣的后妈。事实上,从直接的案件恶果来看,确实这位后妈罪大恶极。但是,对于这起家庭重组虐童案来讲,最大的罪责还在于生父的问题。因为,作为他来讲,是女儿最亲近的人,他不仅要承担起女儿成长的责任,更要承担起保护女儿的责任。只是道理简单,真要是落实起来,有些人确实会掉链子。

从某种层面上而言,这也是重组家庭中容易产生的后遗症。一般来讲,无论是后妈,还是后爸,对于继子继女来讲,更多是基于中间的配偶在维持关系。如果讲得直白一些,其实和婆媳关系差不多。本质上尊重更为重要,而爱是建立在尊重之上的一种升华的存在。

并且,对于继子继女年龄较小的情况,很容易产生这种虐待的行为。说实话,自己的孩子都难免心烦起来拍一下,而对于非亲生的孩子,如果自己并不是特别爱自己的配偶,很可能就会拿孩子出气。当然,这也跟个体的基本素质有关系。 所以,对于这起家庭重组虐童案,回到根本性的问题上,核心的矛盾并不在继女之间,而是,作为这个重组的家庭,可能本来就没有处理好自己的内部关系。于此,对于女童的颅内出血,只不过是虐待过程中失控的一次,而就女童的生父来讲,他不可能不知道自己的女儿有多苦。

要知道,重组家庭问题多,最根本的原因,不在于孩子。而在于两个成年人,根本没有考虑好接受重组家庭的现实问题。事实上,就这起家庭重组虐童案来讲。女童和生父后妈在一起生活的时间并不长,大多数时间都跟爷爷奶奶生活着(据悉,从201912月开始,才在生父家暂住)。所以,并不存在长时间后妈的逻辑。

于此,作为生父来讲,很明显没有平衡好重组家庭的内部关系。从某种层面上而言,如果自己的配偶不接受自己的女儿,或者不能友好的替代自己进行监护女儿的日常,那么就要及时的作出调整。如果不方便作出调整,就要尽可能地去跟沟通,而不是让孩子受气。

当然,有人会说,你这太理想化。因为,有太多家庭的重组,就是过日子,很难谈得上情感层面。所以,爱我也要爱孩子的逻辑,基本上行不通。说实话,能互相


尊重的坐在桌子上吃顿饭,就算是不错的重组家庭。所以,想让重组家庭产生爱,确实比较难(有个别的存在,但也是少之又少)。

不过,有很多人强调,女童应该跟妈妈住。但是,就媒体释放出的信息来讲,女童的监护权被判给父亲。所以,导致这样的格局,也是可想而知的。并且,由此也泛起一种论断:如果父母离婚,选择跟妈会比较好。可事实上,就现实的处境中,跟妈跟爸并不是主要问题,核心的问题在于,爸妈到底有没有责任心。

如果跟上没有责任心,没有经济力的母亲,可能依然会遭受到后爸的虐待和轻视。总之,作为离异家庭的孩子,只要父母不够负责任,自然难免遭受童年的悲苦。所以,对于4岁女童来讲,她的苦难原罪,十之八九跟生父有关。

因为,但凡她的父亲能有丝毫的责任心,就不至于让自己的配偶把孩子殴打成这样。说实话,真要是有点血性的男人,就凭这一点配偶就可能被打成熊猫。毕竟,孩子是无辜的。所以,对于生父后妈来讲,确实可恶至极。

不得不承认,对于幼年的孩子来讲,父母离婚确实是一种灾难。很多人强调,离异家庭长大的孩子心理会不太健康。其实,这还不是最可怕的问题。因为,比起这些心理上的冲击,生活上可能受到的伤害更大。当然,这里不是谴责离婚的父母,而是要告诉他(她)们,离婚可以,但要保护好孩子。

坦白讲,婚姻不健康,如果无法调和,离婚并不可耻。但是,离婚本身还不只是解套的问题,也要承担其中的责任。尤其,对于已经生育孩子的夫妻来讲,孩子的成长问题,就是很大一块儿。虽然,法理上强调抚养权归属的问题,但是,亲妈亲爸的身份,永远无法消除。

所以,离婚过程中,如果不想让孩子受到伤害,最好的方式就是,离异夫妻在未来的生活中要消除仇怨,并且愿意共同去承担孩子的成长责任。而且,不能因为各自要去重组家庭,就忽视原有孩子的感受。这方面的事情,现实情况并不乐观,但是也应该逐步的被强化起来。

当然,回到虐童的问题上,国内对虐童的认知,在最近几年开始不断的深入。当然,也都是基于惨烈的案件在探索。事实上,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虐童是被涵盖在管教之中的。即便孩子真的被父母打残,也只会触发道德层面的谴责,并不会上升到虐童的认知。因为,虐童本身更强调法理的意义。

从某种层面上而言,虐童事件往往因孩子的无力反抗,无力检举,很多时候无法被及时的发现和阻止。这导致,但凡虐童案已经走进公众视野,就说明事情已经很大,结果已经很惨。因为,就4岁女童被虐打的事情,也是因为就医时,才被发现的。

所以,对于非致命的虐童行为来讲,可能有很多还隐藏在市井之中。因为,就国内的虐童治理来讲,如果不是殴打出明显的伤残,都会被概括为不当管教的结果。甚至,在既定的事实面前,体罚成为一种更中性化的表达(指代没有恶意,但方


式不当的行为)。可是,就4岁女童被虐打致颅内出血的事情,作为涉事的后妈,敢说自己也是没有恶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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