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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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仪与和谐 一、引言(绪论) 本文以当前社会管理中普遍存在的城管和摊贩的矛盾对立体现象,研究分析提高全社会 公民的文明道德素养,提高执政者、执法者文明执政、文明执法的能力,阐述树立文明礼仪为立国之本的理念,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民族复兴强国之梦的极端重要性。 二、(正文) 2013年被网民们戏称为“城管年”,因为这一年在我国众多城市发生了多起城管暴力执法的事件,媒体或公众爆料的城管暴力执法的负面新闻不绝于耳。安徽淮北城管、陕西延安城管、湖北监利城管、辽宁辽阳城管等“英武”的粗暴野蛮执法行为,被大众嘲讽为“中国最强拳击手”。(1)引发这些暴力执法者暴力行为的原因是城市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随意摆摊、乱占道路、乱贴小广告等破坏城市卫生、城市环境的一些不文明行为。执法者与被执法者的暴力对抗形成了诸多的极端事件,这些城市乱象,挑战了国人的道德底线,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损坏了中国的社会形象乃至国际形象。这不仅与中华民族以“礼”治天下和以德治国的立国理念背道而驰,也使我们建设和谐的小康社会、实现民族文明富强的中国梦蒙上羞耻。 曾几何时,我们中华民族是礼仪优雅的代名词,是文明礼仪的输出国,素有礼仪之邦之美誉。讲“礼”懂“礼”是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优良传统。5000年的悠久历史中,华夏儿女崇尚谦和礼让,追求社会和谐,天人合一,培育了炎黄子孙高尚文雅、灿烂的礼仪文化,为维系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祖国安定团结与和谐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中国的礼仪文化不仅在中华大地上兴盛发展,源远流长,而且播迁到了朝鲜、日本、越南等国家和地区。史料记载古代中国商人到东南亚去经商,被当地人看作是来自礼仪之邦的人上人,以礼相待,免费提供食宿。邻邦日本和朝鲜对中华文明的模仿也是亦步亦趋,全方位的学习借鉴。 历史跨越到新中国建立的20世纪中期,中国共产党把为劳苦大众谋福祉作为党的宗旨,领导4亿中国人民,筚路蓝缕,励精图治,把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发扬光大,党风政风清廉开明,人民大众拥戴新社会,拥戴共产党,社会风气焕然一新,社会秩序井然有序,全社会成员的文明道德水平在短时期内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出现了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文明和谐新风尚。短短几年,新中国从满目疮痍、遍体战争创伤中走出来,以崭新的良好的文明大国形象矗立在世界面前。 社会发展至今,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进入社会转型期。经济的快速发展使物质富足的同时,国人的文明道德水准却没有同步得到极大地提高。以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为基石的价值观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扭曲动摇,礼仪廉耻这些传统美德和精神在经济大潮荡涤下正在消失,逐步被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糟粕所取代。利己主义、享乐主义蔓延滋生。人们的思想不断地受到一些社会阴暗面的影响,我们的眼睛和耳朵不断地被不良的社会现象和各种浮躁之声所震撼和干扰。因为丢掉了“礼”,一些国人寡廉鲜耻,他们可以制造昧良心的有毒食品毒害同胞;可以制造假冒伪劣商品追逐一己之利;可以在学术领域偷袭造假、欺世盗名;可以在公共场所乱丢垃圾、随地吐痰、大声喧哗以求自己之便;可以为抢占一个座位而不顾廉耻的大打出手;中国游客可以放肆的在举世闻名的名胜古迹上乱刻乱划;执法者可以在光天化日下对城市的弱势群体拳脚相加甚至殴打致死。丢掉了“礼”,我们的社会失去了阶层和群体之间的和谐,仇官、仇富情绪在蔓延滋长;丢掉了“礼”,我们的家庭失去了和睦,手足之间为争遗产、虐待老人而反目为仇、对簿公堂;丢掉了“礼”,我们与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失去了和谐,对自然资源贪婪的攫取、肆意破坏,使环境污染,生态灾难频发。这一切都可以归源于我们对民族传统文化的破坏和遗弃所造成的恶果。 本文开篇所列的城管打人暴力执法事件只是如上所述诸多社会乱象中的一种,是社会诸多矛盾体其中带有典型意义的一对。城管的出现源于社会发展和城市现代化管理的需要。转型期的社会矛盾多发给城市管理带来了诸多难题,由此派生出了一个特殊的城市综合管理执法机构,即城管。城管执法以来,为城市管理及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由于我国城管执法起步较晚,法律法规不健全,队伍建设不成熟,且缺乏城管执法的经验和方法,加之执法的对象主要是无业市民和农民等为生计而从事违法经营的摊点商贩,这些处于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文化素质和文明素质低,加之生计艰难,往往会对执法者以暴力相抗。(2)城管和摊贩发生的种种冲突,是社会经济发展特定时期的必然产物,是一些社会矛盾的集中体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中的人际关系会更加错综复杂,势必有相互抵触,相互对立,相互矛盾并导致危机出现的主体与客体,要处理好这些主客体关系,化解矛盾,达到社会的和谐安定,必须从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入手,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文明礼仪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基础,这是我们处理这些矛盾的力量源泉和精神支柱,是理论和行动的指南。 在城管和商贩这对矛盾对立体中,作为执法者的城管要对执法对象以礼相待,不以貌取人,尊重他们的生存权,把他们的需求在第一位,为他们解决困难,帮助他们解决谋生的出路,而不是粗暴蛮横,出言不逊,动辄打人。城市管理者要体现和谐社会的宽容精神,以人为本,树立市民主体的观念。以礼相待还要做到对执法对象进行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教育他们提高对自己违法行为的认识,让他们懂得只有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卫生意识、环境意识,才能更好地融入现代化城市生活,才能有经营活动的保障,才能被文明社会所接纳。 提高全体公民的文明素养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应有之义,是党的十八大倡导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的具体体现。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到二〇二〇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要实现这一伟大的目标,必须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是中华民族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当今社会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危机与矛盾,必须从中华文化中获取理念、思想与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引导我们向着文明健康发展的重要的力量源泉和精神支柱。全社会公民要努力建设崇尚礼仪的社会风气,建立人与人之间以礼相待,互相信任,互相合作,互相尊重的和谐人际关系,推动社会不断迈向文明和谐的新高度。 参考文献 (1) 新浪博客《2013年中国城管12起暴力执法事件》作者:李子迟,2013、9、16 (2) 新浪博客《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未知 2011,6.7 (3) 人民出版社《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编写组)2012,1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9536a5dde80d4d8d15a4f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