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分”与“身份” “身分”与“身份”哪个写法符合规范?对这个问题,政府主管部门并没有作出明文规定,要靠报刊的示范和辞书的引导。从使用情况看,本来用的是“身分”,过了一段时间后才又有了“身份”,于是“身分”和“身份”成为并存并用的异体词。据笔者的观察,在“文革”前还是“身分”占优势。1978年版《现代汉语词典》将“身分”“身份”合在一条,而把“身分”列在前面,正反映了这个事实。后来“身份”的使用频率突然高了起来,我猜想这和“居民身份证”用了“身份”有关。“居民身份证”是政府颁发的,这似乎意味着政府选用了“身份”这个写法。1996年版《现代汉语词典》作了相应的调整,“身分”“身份”都单独出条,在“身份”下注音、释义,而在“身分”下注:同“身份”。显然,天平在向“身份”倾斜。 现在我们来研究一下“身份”这种写法为什么会出现,而且能够得到流传?我想这可能和分化多音多义字有关。多音多义字在使用时要音随义转,非常不便,人们希望把它改变为一音字。改变的办法有几种,一种就是改写。例如,“那”本来有和两个读音,分别表示指示和疑问。后来从“那”字中分化出“哪”字,读,专门表示疑问,“那”就只有一音一义了。照此办理,“分”有和两个读音,是常读。如果把读的“分”都写成“份”,“分”不就只剩下,成了一音字了吗?“身分”写成“身份”就是这样一种努力。可事实上,这样分化有困难。根据《现代汉语词典》,读的“分”有几个义项:①成分:水分∣盐分︱养分。②职责、权利等的限度:本分|过分|恰如其分|非分之想。③情分;情谊:看在老朋友的分上,原谅他吧。显然,这些词语中读的字不可能都写为“份”。文字的使用有强烈的社会性,把这些都写为“份”缺乏社会基础,群众不习惯,不支持,何况还多了两笔。既然不可能用这种办法把“分”这个多音字改为一音字,单独把“身分”改为“身份”也就没有意义了。还要注意一个事实,多音字的读音,非常读有向常读靠拢的趋势,读的“分”在向靠拢。当前,在北京多数人是把“身份证”的“份”读为,很少有人读为。这种变化如果得到巩固,写的是“份”,读的是,“份”字岂不要增加的读音?“分”这个多音字的读音没有减少,而“份”又成了多音字,这又何苦呢?根据以上理由,我们认为还是使用“身分”的写法较好。香港《语文建设通讯》1992年第2期上有篇文章,介绍了台湾“行政院秘书处”1985年颁布的《文字处理档案管理手册》,其中规定“部分”“身分”词中一律用“分”而不再用“份”。这值得参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a1978ee76a20029bd642dd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