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委员会制的特点。 简答题 (1 分) 答案:以瑞士联邦为例(典型代表),它的最高行政机关(即政府)是由联邦议会从议员中选出的七人所组成的联邦委员会,并从其中选出主席、副主席各一人,任期一年,不得连任。主席(名义上的国家元首)只是在开会时主持会议,对外在礼仪上代表国家。七名委员的地位完全平等,委员各兼任一个部的部长,重要问题由委员会决定,集体行使最高行政权。联邦委员会(政府)与议会的关系也与议会制和总统制不同。联邦议会是最高立法机关和最高权力机关,委员会执行议会的决议,有权创议立法,但对议会的决议没有否决权,更没有解散议会的权力。议会对委员会的成员可以提出质询,但委员会提出的法案得不到通过时,并不引起不信任案,委员会无须总辞职。这种委员会制与资产阶级的权力分立原则和政党政治不同,是一种特殊的政权组织形式。采取这种形式的除瑞士联邦外,还有1956年时南美的乌拉圭。 以瑞士联邦为例(典型代表),它的最高行政机关(即政府)是由联邦议会从议员中选出的七人所组成的联邦委员会,并从其中选出主席、副主席各一人,任期一年,不得连任。主席(名义上的国家元首)只是在开会时主持会议,对外在礼仪上代表国家。七名委员的地位完全平等,委员各兼任一个部的部长,重要问题由委员会决定,集体行使最高行政权。联邦委员会(政府)与议会的关系也与议会制和总统制不同。联邦议会是最高立法机关和最高权力机关,委员会执行议会的决议,有权创议立法,但对议会的决议没有否决权,更没有解散议会的权力。议会对委员会的成员可以提出质询,但委员会提出的法案得不到通过时,并不引起不信任案,委员会无须总辞职。这种委员会制与资产阶级的权力分立原则和政党政治不同,是一种特殊的政权组织形式。采取这种形式的除瑞士联邦外,还有1956年时南美的乌拉圭。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a6bb766edfdc8d376eeaeaad1f34693daef10f3.html